記者今天從山東省教育廳獲悉,山東省201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已于9月9日開始報名,考試時間確定為2013年11月3日。此舉標志著山東省教師資格制度改革試點工作進入具體實施階段。
作為教育部批準的國家第三批4個改革試點省份之一的山東,本次報考涉及即將報考和已持有教師資格證的兩類相關人員。
據了解,按照國家要求,山東教師資格制度改革具體內容包括提高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條件標準,調整教師資格認定權限,規范師范生直接認定的辦法,改革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辦法,增加非師范生教育課程修習和教育實踐經歷的考察,考核由省考過度到國考,開展教師資格定期注冊試點。
山東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稱,按照規定,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實行5年一注冊,絕不是說取得教師資格5年后需要重考,而是教師入職后從教資格的定期核查,定期注冊。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冊的人員,不得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定期注冊主要核查入職教師“師德”、“工作”考核以及“繼續教育”情況。其中對“師德”的年度考核更是重中之重,“師德”考核出現問題,教師資格注冊時將被一票否決。
山東省教育廳工作人員解釋,山東省將按照“先行試點,穩步推進”的原則進行,2013年青島、臨沂和萊蕪三市獲首批參加試點,到2015年在全省全面實施。山東省教育廳對教師資格定期注冊工作將利用網絡系統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非必要的手續和工作量,不增加教師負擔,不收取教師和學校的任何費用。
據悉,在山東,2012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類畢業生在畢業時仍可直接認定教師資格。一般在應屆畢業的最后一個學期持相應證明材料向就讀學校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確因特殊情況未在應屆畢業時申請直接認定的,須在畢業后3年內向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教師資格。3年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不再執行直接認定的政策,須參加統一的教師資格考試。
相關政策以及詳細解釋請參考:“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http://www.ntce.cn)以及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http://www.sdz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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