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將重新調整中小學校布局。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布局工作的意見》,城區原則上每1—1.5萬人設立1所完全小學,每3—5萬人設立1所初級中學。農村小學1至3年級學生就近走讀上學,不宜安排寄宿,小學生走讀半徑一般不超過2公里。
城區學校班額超省定標準,禁招擇校學生
在城市規劃區內,原則上每1—1.5萬人設立1所完全小學,每3—5萬人設立1所初級中學。
做好新建居民小區配套學校建設,科學確定學校的類型、招生規模、招生范圍等,保證配套學校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并按照規定核定教師編制、安排教育經費。逐步解決城鎮學校“大班額”問題,通過新建、擴建、改建學校等措施,擴大教育資源供給;招生壓力較大的學校,要通過實施學區管理、建立學校聯盟、探索集團化辦學等措施,合理分流學生,按省定標準確定班額。
凡班額超過省定標準的學校,禁止招收擇校學生。
農村小學1至3年級學生不宜安排寄宿
為保障農村學生就近接受義務教育,山東省要求原則上農村每個鄉鎮應至少設置1所初級中學,5萬人口以上的鄉鎮可設置2所初級中學,并保持學校規模適宜。農村小學1至3年級學生就近走讀上學,不宜安排寄宿;小學高年級學生以走讀為主,確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學生根據實際可以走讀或寄宿。小學生走讀半徑一般不超過2公里。
人口相對集中的村,須設置村小學或教學點;人口稀少、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地方,應保留或設置教學點,同時采取多種措施改善保留和恢復的農村學校辦學條件,加快推進教育信息化建設,為村小學和教學點配置數字化優質課程教學資源,著力提高教育質量。
撤并后學生入學困難的,學校可恢復
學校撤并應先建后撤,保證平穩過渡。統籌考慮學生上學交通安全、寄宿生學習生活設施等條件保障,并通過舉行聽證會等多種有效途徑,廣泛聽取學生家長、學校師生、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城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意見。多數學生家長反對或聽證會多數代表反對的,學校撤并后學生入學困難的,交通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并入學校住宿和就餐條件不能滿足需要的,以及撤并后將造成學校超大規模或大班額問題突出的,均不得強行撤并現有學校或教學點。已撤并的學校或教學點,確有必要的應當恢復。
此外,鼓勵發展農村公共交通,通過增設農村客運班線、增加班車班次、縮短發車間隔、設置學生專車等方式,滿足學生的乘車需求。公共交通不能滿足學生上學需要的,應組織提供公益性的校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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