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畢業生總量達52萬人,創歷史新高,就業難度大于往年。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了《關于貫徹國辦發〔2013〕35號文件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我省將對高校畢業生就業做好資金和政策方面的扶持:如落實好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享受社保補貼、培訓補貼等扶持政策,將山東省內高校符合條件的特困家庭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標準提高到1000元/人等。
國有企業和小微企業吸納畢業生
今天上午10時,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召開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推進會(視頻會議)的通知》要求,召開全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推進會(視頻會議)。
為保障畢業生就業,國有企業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創造條件吸納更多高校畢業生就業。從2013年起,省屬國有企業(包括駐魯央企及分支機構)要在山東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發布崗位招聘信息,公開招聘辦法、程序和招聘結果。
落實好小微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享受社保補貼、培訓補貼等扶持政策,引導高校畢業生到民營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結合創新社會管理,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挖掘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
微博等多渠道發布招聘信息
實施高校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確保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加強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高校就業指導服務機構的對接,廣泛開展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進校園活動。健全全省公共就業人才信息服務網絡平臺,實現與高校校園網互聯互通、校內外招聘求職信息共享,以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為主體,大力推進校際招聘聯動。
統一組織高校開展的面向畢業年度大學生的集中招聘活動,納入全省公共就業服務大型專項活動項目,給予一定經費補助。加大網絡招聘的頻度和力度,充分利用短信、微博、移動互聯平臺等多渠道發布崗位招聘信息,提高畢業生就業服務信息化水平,降低求職成本。
特困生求職可領取千元補貼
全面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魯政辦發〔2012〕71號)要求,從2013年起在全省啟動實施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促進計劃,將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范圍,實現實名制動態跟蹤管理服務。
將省內高校符合條件的特困家庭畢業生一次性求職補貼標準提高到1000元/人。各級、各有關部門、各高校要加強管理,確保及時將補助資金發放到有求職意愿并積極求職的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手中。
對離校未就業的困難家庭畢業生和就業困難畢業生要逐一登記,依托基層就業服務平臺,一對一地開展服務。對就業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落實就業崗位的畢業生,可通過公益性崗位進行過渡性安置。
組織就業見習 留用率達70%
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高校要引導畢業學年大學生根據市場需求和自身專業特點,積極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創業培訓和職業技能鑒定,按規定給予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創業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各市、縣(市、區)都要建設一批社會責任感強、就業環境條件好、管理規范的就業見習基地,全省評估認定100家省級示范基地。全省每年組織1萬名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70%以上。各地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和物價水平,適當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補助標準。
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
“三支一扶”計劃要積極拓展服務范圍,開發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就業和社會保障、社會文化、貧困村推進等崗位,落實和完善服務期滿就業政策,鼓勵畢業生在基層就業。全面啟動實施“高校畢業生社區就業計劃”,“十二五”期間實現全省每個城市社區至少有1名高校畢業生就業,并逐步推廣覆蓋至全省農村社區。
通過合同制社工、選舉進入社區“兩委”班子等形式,支持高校畢業生在社區實現長期服務。繼續實施“選拔優秀畢業生到村任職”、科技特派員等基層服務項目,加快啟動鄉鎮農業技術推廣特崗計劃。鼓勵高校畢業生應征入伍。
推動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貼息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額度的小額擔保貼息貸款扶持。從2013年起,將創業培訓補貼政策期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調整為畢業學年(即從畢業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個月)。發揮典型示范帶動作用,全省每年評選10名“大學生創業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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