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3年藝術特長生統測于12月15日、16日和22日、23日在清華大學進行,考生要在規定時間攜帶本人統測準考證等材料參加考試。
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有關負責人介紹,藝術特長生統測過程中,首先表演自備節目,然后測試基本功。基本功測試題目當場隨機抽簽,稍做準備后進行測試。器樂測試過程采用“雙盲”原則,即實行拉簾測試,考生與評委不見面。測試按不同藝術類別分成管樂(含西方打擊樂)、弦樂、鍵盤樂、民樂、聲樂、舞蹈、戲劇、書畫8個組,不同項目評審內容有所區別。音樂類測試主要考查樂曲程度、個人能力、音準節奏、音色、樂感、完整性及基本功(視唱、視奏)等;舞蹈類測試主要考查形象、表演、舞蹈能力(跳、轉、翻、軟開度)及模仿、基本功等;戲劇類測試主要考查基本形象、聲音條件、創作及表演能力等;書畫類測試主要考查臨摹、命題、自選、速寫、素描、色彩等。
2013年北京市藝術特長生測試工作繼續采取全市統測與各招生學校測試相結合的辦法。全市統測工作委托清華大學具體組織實施。擬以藝術特長生資格參加2013年普通高校錄取的考生,都要參加全市藝術特長生統測。全市統測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合格分一、二、三級,一級為最高級別。全市統測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到擬報考的高校進行測試及認定。只有全市藝術特長生統測合格,并經招生學校測試合格并認定的考生方能以藝術特長生的資格參加錄取。
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對全市統測合格、經報考學校認定及統一公示的藝術特長生,市高校招生辦公室可在學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但不低于學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對藝術特長測試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可在學校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由招生學校提出申請,經市高校招生委員會批準后方可向學校提供檔案,由學校審查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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