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嚴查校車超載超速行為 駕駛人和車輛要建檔
19日,省教育廳印發《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道路交通進行為期1年的安全治理,對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校車和租用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及其駕駛人、運行時間、行車路線等情況進行全面整治排查,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要求的各種車輛接送學生;堅決查處校車超載、超速等多種違規行為。
據了解,全省中小學校幼兒園道路交通安全治理工作為期1年,即從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會通過《告家長一封信》、家長會、教師家訪、手機短信等多種形式,向每個家長宣傳交通安全常識,告知家長不要為孩子購買和改裝超標電動車和自行車,不要讓孩子坐“黑車”上下學,切實增強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
根據“方案”,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公安、交通部門,組織各學校、幼兒園在全省道路交通秩序專項整治期間每個月開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題班會(或教育活動),教育學生從小養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文明交通的良好習慣,提高交通法治意識、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校園周邊道路環境整治,對中小學校、幼兒園校門及附近主要路口的停車、上下車等提出更加嚴格的規定,加強對校門、重要路口、路段的交通監管,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學生上學、放學的交通安全。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開展一次校車安全專項治理和排查工作。對本市縣中小學校、幼兒園的校車和租用車,接送學生上下學的車輛及其駕駛人、運行時間、行車路線等情況進行全面整治排查,要確實做到“三不漏”(不漏一車、不漏一人、不漏一校),不留死角,并逐一建立檔案;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要求的各種車輛接送學生;堅決查處校車超載、超速等多種違規行為。在集中排查整治中,一旦發現問題,就地立即整改,不消除隱患不準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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