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2013年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工作會議昨日召開。據了解,海口市教育局將在前一個階段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基礎上進一步深化相關工作,加強高中學生學業修習的學分管理,嚴格執行高中學生總學分達到144個學分方可畢業的要求,同時嚴格規范考試次數和科目,嚴禁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
據了解,自2001年秋季學期起,海口市作為全國首批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就率先啟動了義務教育階段的課程改革實驗,2004年秋又同全省一起進入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驗。12年來,海口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在“有效教學”實驗、教師課改能力提升、薄弱學校教學質量提高、學生創新意識培養、課程設置和實施規范等方面,都取得了顯著成效,教育教學質量獲得了明顯提升。
在昨日的會議上,海口市教育局就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工作進行了部署,要求各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的課程方案和課程計劃,保證開齊課程、開足課時,既要保證國家課程的開設,又要推進地方課程的實施,同時積極開發校本課程。任何部門和學校不得隨意增減課程和課時,尤其要保證品德(思想政治)、體育、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課時。
高中生達到144學分方可畢業
據介紹,下一階段海口市將繼續加強高中學生學業修習的學分管理,嚴格執行學生三年獲得116個必修學分(包括研究性學習活動15學分、社區服務2學分、社會實踐6學分),在選修Ⅰ和選修Ⅱ中分別至少獲得22學分、6學分,總學分達到144學分方可畢業的要求。此外,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切實加強校本課程的開發,校本課程要滿足學生獲得選修Ⅱ6個學分的基本要求。
嚴禁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
各學校要嚴格規范考試次數和科目,每學期統一組織的考試不得超過2次(期中和期末),科任教師可根據學科單元(模塊)學習完成情況進行必要的單元測試。除小學畢業測試、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外,原則上全市不再組織其他形式的統一考試。各類考試的命題要科學合理,考試內容要符合課程標準要求,不得隨意增加考試難度,嚴禁按考試成績給學生排名次,并完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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