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南擬小學教師“十要十不準” 勿超量布置作業
省教育廳針對小學教師教學常規征求意見
小學老師要逐題批改書面家庭作業
為加強我省基礎教育工作,尤其是小學教育教學工作,全面提升小學教師教學能力,提高基礎教育質量,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省教育廳擬定了海南省小學教師教學常規“十要十不準”征求意見稿,強調了小學教師要實行“坐班制”、要逐題批改書面家庭作業并及時反饋等事宜。
海南省小學教師教學常規“十要十不準”(征求意見稿)包括以下內容:
1、要認真備課,寫出規范教案,不備課不準上課。
2、要圍繞教學目標、選擇恰當教學內容開展教學,不準隨意拔高教學要求和加快教學進度,也不得隨意拓展教學內容。
3、要突出學生主體地位,關注學生個體差異,注重課堂教學的有效性,做到“堂堂清”,不準搞“一言堂”和“滿堂灌”。
4、要遵守課堂基本規范,不準穿戴與教師身份不相稱的服飾,也不得在課堂上隨意使用手機。
5、要實行“坐班制”,按時上課下課,不準在上課時隨意離開教學現場及放任學生隨意離開教學現場,也不得拖堂。
6、要適量布置高年級作業,做到書面作業和活動類作業相結合,不準給低年級學生留書面作業及超量布置高年級作業。
7、要逐題批改書面家庭作業并及時反饋,批改作業時要多用鼓勵性批語,不準不批改作業及隨意讓家長或學生批改作業。
8、要重視因材施教,課外輔導以補差或培優為主,不準在節假日或雙休日組織學生集體補課或上新課,也不得開展有償輔導。
9、要積極參加教研活動,經常相互聽課評課,勤寫教學反思,不準隨意缺席學校或科組(年級組)的教研活動。
10、要立足自主命題對學生進行質量監測,所命題目要符合課程標準要求和學生實際,不準超出課程標準要求,不得出偏題怪題,也不得簡單完全照搬外地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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