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前發出通知,要求新建、擴建學校時需留足綠化用地,綠化用地率不低于35%。
青島要求,到2015年底,全市中小學校園綠化覆蓋率應達到30%以上,示范類學校校園綠化覆蓋率達到45%以上。校園綠化以喬木為主,灌、藤、花、草等合理搭配,其中喬木種植面積占綠化面積應不低于30%,示范類學校達到40%,品種不少于6種。
青島同時規定,學校要在校園內花卉、樹木上貼掛標簽,在草坪和花園內樹立宣傳教育牌,并作為生物課等相關課程開展教學活動的基地。有條件的學校要配備澆灌設施。對花草樹木要經常施肥整枝,確保綠化草木生長良好。學校要建立校園綠化檔案,對樹徑15厘米以上的樹木統一編號,登記造冊。嚴禁學校私自砍伐、出售成材樹及名貴樹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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