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中,要防止盲目撤并學校和盲目安排學校建設項目。從海南省教育廳獲悉,海南省日前頒布的《“十二五”期間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的實施意見》中要求,根據城鎮化發展趨勢和村鎮規劃要求以及人民群眾的客觀需求,綜合考慮區域內地理環境、交通條件、學齡人口分布、城鄉建設規劃等因素,科學制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
實施意見中說,要合理確定各類學校布點、學校規模和覆蓋范圍,盡量縮短學生上下學路途時間,保障農村學生就近上學的需求。農村小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寄宿,就近走讀小學;小學高年級學生以走讀為主,確有需要的可以寄讀,原則上人口達到1萬人左右的鄉鎮設置一所初中,人口稀少、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地方,應保留或設置教學點,邊遠貧困地區要重點加強寄宿制學校的建設,配置好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
實施意見明確要求,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校園建設規劃和與之相關的政府投資項目規劃一律實行公示制度。區域內每一所學校的布局調整、每一個教育項目的安排與建設都要按照布局規劃規定的程序和步驟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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