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生委員會,有關高等學校:
2012年山東財經大學(籌)繼續面向退伍軍人招收有實踐經驗考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時間及辦法
(一)報名條件、時間
按照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1]95號)執行。
(二)報名辦法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退伍軍人考生自愿報名,填寫《2012年山東財經大學(籌)與山東省人民武裝學校聯合辦學招收退伍軍人考生推薦審核表》(由省人民武裝學校統一印發),經當地縣(市、區)人武部門或省人民武裝學校審核,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必須集中在省人民武裝學校網站公示2周,沒有異議后,簽署符合推薦條件的審核意見。由省人民武裝學校將符合推薦條件的考生信息匯總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所有符合推薦條件的考生名單經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示2周后,沒有異議的,考生方具備實踐經驗考生資格。
二、考試要求
(一)文化考試
實踐經驗考生必須參加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夏季高考。
(二)專業課考試
專業課考試由招生院校自主組織,考生持身份證、《山東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高考報名信息確認單及專業測試報考證》到招生院校指定地點參加專業課考試。
招生院校應于4月底以前完成專業考試。
考生的專業課考試成績達到滿分60%的為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只有專業考試合格考生才有資格填報實踐生類別的高考志愿。招生院校將所有參加專業考試考生的專業成績,按所要求的格式(見附件)于5月中旬前報送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并將成績通知考生本人。
三、錄取辦法
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劃定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錄取時根據考生志愿和文化成績,按招生計劃的1∶1.2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檔,招生院校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新生錄取通知書由招生學校發放,遺留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處理。
四、加強領導與管理,確保公平公正地選拔新生
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有一定實踐經驗考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高等學校和有關部門應按照高校招生實施“陽光工程”的精神加強領導,堅持原則,在推薦和考試過程中嚴格把關,嚴格執行高校招生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進一步完善監督舉報機制,堅決反對和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確保公平、公正地選拔新生。
新生入學后學校要認真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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