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廳近日下發《2010年海南省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意見》強調稱,義務教育階段一年級新生,必須按照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注冊入學。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有關入學年齡的規定,明確入學年齡,嚴禁不足齡兒童進入小學就讀。
初中一年級招收新生,要嚴格執行小學畢業生免試就近入學的規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選拔性考試錄取新生。為監控教育教學質量,各地可舉行小學學業水平測試,但不能作為錄取七年級新生的依據。
省教育廳要求,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辦學行為,嚴禁在義務教育階段招收擇校生和設立重點校、重點班。未經省教育廳批準(海口、三亞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開設實驗班和特長班。
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決好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入學問題。進城務工農民子女入學以流入地公辦學校為主,各市縣(單位)要采取措施,確保每位適齡兒童少年按時入學。并按教育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灣同胞子女在大陸中小學幼兒園就讀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本著“歡迎就讀、一視同仁、就近入學、適當照顧”的原則,認真做好臺胞子女入學工作。歸僑學生、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和港澳籍學生入學參照臺灣同胞子女入學政策執行。
省教育廳強調,各地要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政策,不得再向借讀生收取借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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