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個敏感專業
錄取乙肝攜帶者
記者2日從省考試局獲悉,根據《食品安全法》和教育部、衛生部等部門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面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這8個曾對攜帶乙肝病毒敏感的專業,今年起將可以錄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
近日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刪除入學、就業體檢表中涉及乙肝項目檢測的有關內容,根據通知要求,入學、就業體檢需要評價肝臟功能的,應當檢查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項目。對轉氨酶正常的受檢者,任何體檢組織者不得強制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
省考試局介紹,由于我省已經完成了高考體檢,該局將通知各市縣對這類考生重新做體檢結論。即對此類以往報考這八個專業受限的考生重新做不受限的體檢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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