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法律進機關”工作通報會議上獲悉,09年11月,省法宣辦將組織開展全省公務員法律知識考試。考試成績將在組織人事部門備案并作為考核使用干部的依據。
考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時間、自行組織、交叉監考的方式進行。考試以開卷形式為主,有行政執法權的機關公務員,可以采取閉卷形式。考試內容分為基本法律知識和專業法律知識兩部分,其中,基本法律知識占60%,專業法律知識占40%。
據了解,此次考試對象是全省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分有行政執法權單位和無行政執法權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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