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海南省普通高中畢業生基礎會考考務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瓊教[2009]29號)的規定,具有海南省普通高中學籍的本省普通高中在校學生,須在高一第一學期建立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礎會考的考籍。2009年11月16日至29日為學生向學校提交個人的申報材料、領取《普通高中會考卡》,及學校通過讀卡器讀取學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采集其身份證信息;學生本人上網填報相關申報信息的時間。
10月19日,海南省考試局就建立2012屆普通高中學生基礎會考考籍的工作發出公告,如下:
一、建立考籍的條件
參加海南省09年中考并被本省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注冊入學且經省教育廳確認具有本省普通高中2012屆學籍的學生,可以申請建立考籍。
參加海南省09年中考并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但未注冊入學就讀的學生,以及未經省教育廳確認具有本省普通高中2012屆學籍的學生,不具有建立考籍的資格。
二、建立考籍的程序
凡符合建立考籍條件的學生可以向所在學校申請建立考籍。
建立考籍的程序:在申請前到公安部門辦理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提交建立考籍個人書面申請材料→到所在學校指定的地點領取《普通高中會考卡》→學生到學校指定的地點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卡器讀取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本人自行上網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學校初審合格、市縣招生辦審批、我局復查認定取得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礎會考考籍并獲得考籍號。
三、申請建立考籍的時間
1、2009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學生向學校提交個人的申報材料、領取《普通高中會考卡》。
2、2009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學校通過讀卡器讀取學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采集其身份證信息;學生本人上網填報相關申報信息。
11月30日17時,省考試局網站上的普通高中會考網上報名系統自動關閉,不再接收學生提交的任何申報信息。
四、申請建立考籍的地點
學生本人就讀的學校。
五、學生申請建立考籍時須提交的材料
學生提交的材料包括:學生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接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本人和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其中:
1、本人和法定監護人的戶籍不在同一戶口簿上的,必須補充提交由所在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說明雙方關系的證明書。
2、姓名與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必須補充提交所在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更改姓名證明書及其它相關材料。
3、法定監護人不是親生父母親的,必須補充提交人民法院的變更法定監護人的裁決書或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
4、未參加海南省2008年中考的,必須補充提交經市縣(單位)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和海南省教育廳確認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學籍的有關證明材料。
5、參加海南省2009年中考的非本省戶籍學生須提交經海南省教育廳同意借讀的批準材料。
六、學生網上申報建立考籍的辦法
1、學生按規定到學校指定的地點讀取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和上網填報申報信息。領取《普通高中會考卡》的學生須按市縣招生辦的要求,攜帶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普通高中會考卡》到學校指定的地點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卡器讀取本人的基本信息,并自行登錄海南省考試局網站(http://ea.hainan.gov.cn,http://3395602966),憑《普通高中會考卡》卡號和密碼進入“海南省高中基礎會考門戶”,按照網上報名的有關要求填報、核對和提交本人的申報信息。申報期間學生需修改、更正本人填報的信息,可重新登錄報名系統自行修正。申報時間截止時,報名系統將自動關閉,學生不能再上網填報或修改申報信息。省考試局網站的服務器保存學生最后一次確認提交的申報信息。
2、學生申報的姓名與中考姓名不符問題的處理辦法。報名系統中已儲存海南省2012屆經海南省教育廳確認備案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學籍的學生名單及本人參加海南省09年中考的準考證號碼。學生在報名系統中輸入中考準考證號碼后,系統將自動核對學生的姓名與中考姓名是否一致,如果二者不一致,系統將自動顯示“姓名與中考姓名不符”的字樣。如果是中考準考證號碼輸入有誤,須重新輸入本人正確的中考準考證號碼;如果是參加中考后更名,在網上確認提交本人的申報信息后,另需向市縣招生辦補充提交戶籍部門出具的更改姓名證明書及其它相關材料,否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3、未辦理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問題的處理辦法。在11月30日學生網上申報結束時,仍未辦理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學生,須和其他學生一樣,在規定的申請建立考籍的時間內提交申報材料、領取基礎會考《普通高中會考卡》和上網填報本人的其它申報信息,同時向市縣招生辦提交已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在市縣招生辦指定的時間和地點補充讀取本人的居民身份證信息。
4、無本年度中考準考證號碼的處理辦法。已被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并注冊入學就讀,但因未參加海南省2009年中考而無本年度中考準考證號碼的學生,須攜帶本人和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他申報材料,到市縣招生辦辦理申報手續,由市縣招生辦通過基礎會考報名系統后臺為其輸入申報信息,本人不能自行上網填報申報信息。
5、無我國居民身份證問題的處理辦法。已被海南省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并注冊入學就讀,但無我國公安機關頒發的我國居民身份證的港澳臺籍等學生,須攜帶本人和法定監護人的有效證明材料及其他申報材料,到市縣招生辦辦理申報手續,由市縣招生辦通過基礎會考報名系統后臺為其輸入申報信息,本人不能自行上網填報申報信息。
七、資格審查工作要求
1、學生申報建立考籍資格的初審工作由學校負責,確認工作由市縣教育招生部門負責,由學生所在學校在報名系統中作出初審意見,市縣招生辦作出審批意見。
2、學生考籍資格的審查(包括材料收集、審核、歸檔),主要是審查學生是否具有經海南省教育廳確認的本省普通高中學籍。審查的具體內容是學生參加09年中考情況、錄取情況、注冊入學就讀情況、學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
在審查學生申報材料的過程中,須審查確認學生提交的書面申報材料齊全、真實符合申請條件。不齊全、不真實的,不具備建立考籍的資格,學校應不給學生發放《普通高中會考卡》和受理其申請。
3、在審查過程中,審核人必須根據學生提供的書面申報材料,審查核對學生網上輸入的申報信息與申報材料,確保二者相關信息準確一致。網上申報信息與提交的申報材料不一致的,學校和市縣招生辦不得認定其建立考籍的資格。
4、市縣招生辦負責審核學生申報姓名與中考姓名不一致、法定監護人不是親生父母親、未參加海南省2009年中考、經海南省教育廳批準同意借讀的非本省戶籍的學生的申報材料(復印件須有審核人的簽名和市縣招辦加蓋的公章)及補充提交的相關材料(原件),并將上述學生提交的材料匯總后上送省考試局復查。
八、學生在網上填報申報信息時注意事項
1、學生必須按照網上申報的有關要求,認真、準確地逐項填報本人的申報信息。
2、網上申報表中標注“*”的項目為學生必須填報的項目,學生漏填報或不填報其中一項,報名系統將自動限制其提交申報信息。
3、學生填報申報信息時,不正確輸入本人參加09年中考準考證號碼將不能網上提交申報信息。遺忘本人參加09年中考準考證號碼的學生可向當地市縣招生辦或所在普通高中學校查詢。
4、學生填報申報信息并提交后,須認真核對《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礎會考網上報名確認表》上的所有信息。經核對確認無誤并提交的申報信息,省考試局的服務器將自動保存。在申報期間,學生可自行上網修改、更正本人的申報信息,但只能修改本人填報的申報信息,不能修改通過居民身份證讀卡器讀取采集的本人居民身份證信息。多次上網修改、更正并提交本人申報信息的,省考試局網站的服務器僅保存其最后一次提交的信息。
5、學生因不認真核對本人的《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礎會考網上報名確認表》而出現漏填報、錯填報或填報虛假申報信息,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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