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讀者致電海南特區報詢問非師范專業的社會人士是否可以參加教師資格認定,需要哪些申請手續?19日,記者從海口市教育局獲悉,海口市2009年面向社會認定幼兒園、中小學教師資格工作安排在09年9月22日起連續五個工作日進行。凡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者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材料。
非師范專業可參加教師資格認定
據了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者應當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中國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條件、學歷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條件。其中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非幼兒師范學校畢業的還要提供《幼師上崗合格證》;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者普通話水平須達到三甲以上
參加認定的申請者須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修學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相對應層次的師范類《教育學》《心理學》兩門課程并考試合格。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應在省教育廳指定通過國家自學考試補修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取得合格證書。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應按照教育教學能力測評辦法和標準接受測試,并達到合格標準。
此外,申請者普通話水平要求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
教師資格認定實行屬地化申請
據介紹,教師資格認定實行屬地化申請,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對于戶口不在當地,但工作單位在當地且人事檔案掛靠在當地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當地的人員,應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到區教科局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到海口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申請認定。
溫馨提示
申請人需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或當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張(與貼在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等相關材料。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的申請人,需提供通過國家自學考試取得的教育學、心理學課程的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生(含缺少教育實習的師范類專業人員)按有關規定應繳納認定考試費用: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每人210元;高級中學教師每人260元。各級各類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人員,其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相一致的,不繳納認定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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