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錄取23日開始
錄取工作分四個批次,各批次分數線錄取前劃定
中考分數公布以后,考生最關心的就是錄取了。昨日,記者從海南省中招辦了解到,2009年海南省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將從7月23日開始,各批次的分數線將在錄取之前劃定。
按報考志愿和成績順序錄取
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依據招生計劃指標和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考生報考志愿的批次和順序,按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總成績等級分的高低依次擇優錄取。
在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時,總成績等級分相同時,按以下順序錄取: 第一,享受優惠政策的優先錄取(省定的5項優惠政策中,考生符合多項的也只能享受其中一項);第二,比較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歷史7科的總星數之和(已用于獎勵總成績等級分的學科星數除外)。以上程序仍不能區分時,則由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和《成長記錄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擇優錄取。
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文體特長生、擇校生,各項優惠政策均不享受。未經省教育廳批準,市縣(單位)所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公費生計劃不得跨市縣招錄學生。
“宏志班”計劃不單列
海南中學和國興中學繼續設立“宏志班”,計劃不單列,通過省文明辦等有關部門和招生學校對家庭經濟狀況嚴格審核后,從海南中學和國興中學錄取的統招生中篩選錄取。
面向海南省招生的學校錄取時,由省中招辦根據考生志愿、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統一出檔,錄取學校在網上點錄考生,省中招辦在網上審批。 國興中學面向海南省統一錄取的公費生,60%用于錄取少數民族學生或在少數民族自治地方工作10周年以上且戶籍在少數民族自治地方的漢族公務員和專業人才(中級以上職稱)的子女。少數民族考生的最低錄取分數線不得低于漢族考生最低錄取分數線8分(總成績等級分)。
“指標到校生”不得轉錄擇校生
面向本市縣招生的市縣(單位)重點高中學校和一般普通高中學校,由市縣(單位)中招辦根據考生的志愿、畢業升學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統一使用海南省的考生網絡數據庫負責出檔給學校,擇優錄取,并報省中招辦備案。
海南省中招辦強調,“指標到校生”原則上不得分配至市縣(單位)重點高中學校的初中部,并可從中安排一定比例的指標用于獎勵辦學進步顯著的初中學校。學校錄取的“指標到校生”必須是在學校初中階段讀滿3年,參加海南省統一考試的優秀應屆畢業生,指標嚴禁用于轉錄擇校生。
重點普通高中學校擇校生須嚴格執行“限招生人數、限學業成績、限收費標準”的政策。省、市縣(單位)重點普通高中學校擇校生根據考生志愿的批次和順序按學業成績擇優錄取。已被第一、二批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擇校錄取。
中招各批次錄取時間確定
海南省09年的中招錄取工作分四個批次進行,錄取時間從7月23日下午至8月15日, 民辦普通高中由學校自主招生錄取,其錄取名單8月底前報市縣中招辦審批。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中職學校8月22日—29日辦理第一次補錄(含注冊入學)手續;9月1日-30日辦理第二次補錄(含注冊入學)手續。
具體各批次的錄取時間:
提前批次:海南中學民族特招班、國興中學民族特招班。錄取時間為:23日下午和24日。
第一批次:海南中學(含“宏志班”)、國興中學(含“宏志班”)、海師附中、瓊州學院附中、海南僑中、中國熱帶農業科學院附中、海口市一中、海口實驗中學、瓊山中學、三亞市一中、文昌中學、嘉積中學、海南農墾實驗中學和農墾中學(部分指標)。錄取時間為:7月26日-30日。
第二批次:市縣(單位)重點中學(不含“省一級學校”)、海南省東方中學、海南中學東坡學校(120名公費生)、省內五年制高職、高專院校。錄取時間為:8月1日-5日。
第三批次:省內外中等職業學校(含民辦)、一般普通高中學校,省、市縣(單位)重點高中學校的擇校生。錄取時間為:8月11日下午至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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