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09年將招募100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陵水、昌江、瓊中、臨高等11個少數民族和貧困市縣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
此次招募對象為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與生源為本省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以上學歷應屆及2008屆、2007屆畢業生。招募專業包括電腦操作、土建工程、獸醫等20多個專業。支教崗位24個,支醫崗位42個,支家崗位21個,扶貧崗位13個。
招募工作于5月12日至30日報名,6月10日前進行資格審查,初步擬定入選人員名單,經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畢業生參加考試考核,6月30日前最終確定招募人員名單,8月中旬組織招募人員進行崗前培訓,8月底前用人單位與“三支一扶”畢業生簽訂協議書開始志愿服務工作。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在基層服務期間,工作、生活補貼標準為:全日制大專學歷的畢業生每月1500元,其中省財政支付1200元,市縣財政支付300元;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每月1600元,其中省財政支付1280元,市縣財政支付320元。“三支一扶”高校畢業在基層服務期間,統一參加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五項基本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為“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每月的工作、生活補貼,單位繳納部分由市縣“三支一扶”辦公室繳納,所需經費由市縣財政承擔;個人繳納部分由市縣“三支一扶”辦公室在“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工作、生活補貼中代扣代繳。服務期間和服務期滿后,按規定享受國家和本省相關政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本人愿意留在原服務單位繼續工作的,原單位有編制的情況下優先安排,沒有編制的可單獨向省編制部門申報編制。被安排的畢業生應在服務單位相對穩定5年后方可流動。畢業生服務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頒發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制的《高校畢業到農村基層服務證書》作為享受有關就業優惠政策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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