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規模過小、班額過大是民辦中小學,尤其是以流動人口子女為主學校普遍存在的現象。24日出臺的《海口市民辦普通中小學規范化學校督導評估方案》對海口民辦中小學辦學規模、班級平均人數等做了明確的規定。
海口市教育局民辦基礎教育辦公室負責人介紹說,目前海口市有60多所民辦中小學。民辦中小學與公辦中小學在規范化建設上有所區別,為此海口市專門針對民辦中小學出臺了該項方案,以提高海口普通中小學的教育質量和整體辦學水平。
根據該方案,學校有下列情況之一,不能評為市級規范學校和市級合格學校:學校有年級教學班平均學生人數小學、中學分別超過50人和56人;有違反規定收費行為;設立重點班或變相重點班;有D級危房。
因學校管理原因出現較大安全事故、責任事故;或者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行為,并造成較大影響的學校,兩年內不能評為市級規范學校和市級合格學校。
此外,學校辦學規模高中達不到6個教學班、初中達不到6個教學班、小學達不到6個教學班的(高中、初中和小學教學班每班均按30人計算)學校,不能被評為市級規范學校。
據了解,海口市爭取在4年內全市90%以上的民辦學校進入市級以上規范化學校行列。已經掛牌的規范化學校都要定期進行復查,一般3年復查一次。學校每年還要結合學年總結自查一次,并向市、區教育督導部門提交自查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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