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南省考試局獲悉,根據《2009年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辦法》,八類考生可獲保送資格,保送生文化測試和相關考核會在中學寒假開始后進行。
以下考生可獲保送資格:在高中階段被評為省級優秀學生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中獲得一、二、三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高中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競賽中獲得一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中獲得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高中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僅可向高校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推薦應屆高中畢業生;符合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中有關保送要求的退役運動員;符合規定的公安英烈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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