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個大類50條具體項目的《清單》基本覆蓋了高校應主動向社會公開的內容,是對《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主動公開內容的細化和深化。仔細翻看《清單》不難發現,《清單》包含的10大類50條具體項目中,不少規定與備受關注的高校舞弊及腐敗案件聯系緊密。
教育部直屬高校信息公開尋求開放格局下的治理佳境
“高校經費都去哪兒了?”“上線的研究生都是多少分?”“哪些專業就業有優勢?”“學校領導干部出國經費是怎么花的?”……以往這些公眾迫切想知曉又查詢無門的信息,自今年7月底教育部發布《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以下簡稱“《清單》”)后,變得“唾手可得”。《清單》要求,這些公眾關心的事項都將在相關信息制作完成或獲取后的20個工作日內公開。
近年來,教育部大力推進全系統信息公開工作,制定發布《教育部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等系列制度。包含10個大類50條具體項目的《清單》的制定,更是為擴大社會監督、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開辟了新路徑。
“信息公開,核心是公開、關鍵在真實、難點在監督。”教育部黨組書記、部長袁貴仁在多個場合向全國教育系統強調三個公開的意識——“公開什么最有效?以什么方式公開最有效?怎樣監督最有效?”從某種程度上,《清單》的制定便是在當前教育管理體制、機制相對復雜的背景下,對信息公開方式的積極探索與完善,對完善高校治理體系的積極追尋,也是對公眾信息渴望的積極回應。
陽光透明:主動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直屬高校對《清單》的響應快速而有效。根據《清單》要求,華東理工大學積極組織、統籌安排,研究制定了《華東理工大學信息公開事項清單》,將信息公開條目在10大類50條的基礎上擴充到118個小項,明確了各公開事項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公開時間,還專門配發了信息公開目錄編制說明,方便公眾解讀。在對《清單》中所列事項進行全面公開的同時,華東理工大學還著力于招生考試、人事師資、財務資產等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例如,對校級領導干部因公出國情況的公示細化到出訪日程、航班信息和費用預算;對學校教育收費公示中127個收費項目均列出了收費標準、收費范圍和收費依據。
借助信息公開形式及平臺的創新和完善,華東理工大學以信息公開網和學校主頁為主要信息公開平臺,以校報校刊、微博微信等載體為補充,充實內容、優化功能,進一步加強溝通、服務師生、擴大影響。2013—2014學年華東理工大學校園網門戶網站共發布各類信息14769條,微博發布信息520條,微信發布信息170條,發布學校《信息公開公報》12期。
10個大類50條具體項目的《清單》基本覆蓋了高校應主動向社會公開的內容,是對《高等學校信息公開辦法》主動公開內容的細化和深化。教育部辦公廳負責人表示,50條清單均是具體指標,既可以按條督查高校是否做到公開,又可以清單為基礎設計指標體系開展測評,便于公開、便于評測、便于督查。
截至10月31日,75所直屬高校均在門戶網站開設了信息公開專欄,其中50余所高校對原專欄進行了改版升級,一些高校還開設了專網。華北電力大學、對外經貿大學等高校專門設置了信息公開事項清單欄目,一一對應50條內容,方便公眾查找。截至目前,75所直屬高校全部在專欄發布了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教育部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還向社會發布了75所直屬高校公開專欄鏈接,為公眾監督提供統一入口。
回應關切: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全覆蓋
近年來發生的數起高校腐敗案件,多集中在招生、科研經費、基礎設施建設、財務管理等敏感領域,也使得這些領域的信息公開備受關注。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為掃除信息“死角”,從2014年春節前開始,教育部廣泛、多次征集意見,研究《清單》覆蓋內容及公開要求。據介紹,在《清單》研制過程中,教育部特意將高校招生、財務等信息作為重點領域,如專門把高校招生“十公開”中應該由高校公開的8項列入清單,把高校財務預算和決算8張表列入清單,同時要求公開學校捐贈財產使用情況、校辦企業資產信息、招投標信息、收費項目依據標準等。
仔細翻看《清單》不難發現,《清單》包含的10大類50條具體項目中,不少規定與備受關注的高校舞弊及腐敗案件聯系緊密。例如,招生考試信息提出,要公開“特殊類型招生辦法”、“保送、自主選拔錄取、高水平運動員和藝術特長生招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入選考生資格及測試結果”等;財務、資產及收費信息提出,要公開“設備采購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標”、“收費項目、依據、標準及投訴方式”等;人事師資信息提出,要公開“校級領導干部社會兼職情況、因公出國(境)情況”、“校內中層干部任免、人員招聘信息”等。對高校招生、財務、人事等人民群眾廣泛關注的重點領域信息,進一步細化內容、明確范圍,細化到具體條目。
不規避“雷區”,不回避矛盾,逐漸成為高校信息公開的一種常態。東北大學詳細公開了特殊類型招生的入選考生資格及測試結果,包括所在中學、資格證書等級及編號、測試具體成績、分數等;北京師范大學公開了33個學院擬錄取碩士研究生名單,包括報考專業、姓名、編號、初試復試和總成績、是否為推免生等;復旦大學在專欄公開了每個月擬任干部提拔任用前的公示信息,對選任科級崗位、掛職崗位也進行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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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底,教育部發布《高等學校信息公開事項清單》。《清單》要求,高校面向社會主動公開的事項,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試信息、財務資產及收費信息、人事師資信息、教學質量信息、學生管理服務信息、學風建設信息、學位學科信息、對外交流與合作信息和其他信息等10個大類50條具體項目,應當在清單信息制作完成或獲取后20個工作日內公開;年度報告應當于每年10月底前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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