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將資助300名特困生上大學
重點資助對象是貧困家庭子女、下崗困難職工子女、殘疾人子女和孤兒等特殊困難的學生
7月16日消息:資助特困大學新生活動被海口市列為2008年為民辦實事重要工作之一。17日記者從海口市教育局獲悉,該市出臺《海口市2008年資助特困大學新生活動實施方案》,2008年將資助被第一批(含提前批)全國重點院校錄取的優秀特困大學新生150名,每人一次性資助6000元;資助被第二批(含提前批)高等院校錄取的特困大學新生150名,每人一次性資助4000元。重點資助對象是貧困家庭子女、下崗困難職工子女、殘疾人子女和孤兒等特殊困難的學生。
資助條件:1、受助學生必須是2008年海口地區高中應(往)屆畢業生,具有該市常住戶籍,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符合國家計劃生育基本政策。家庭經濟困難認定需低保證或低收入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符合國家計劃生育基本政策(指符合《海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有關規定),凡不符合規定,將不予受理。2、學生申請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時,以民政部門頒發的海口市城鄉居民低保家庭證書(必須是父母一方的低保證書)為準,如沒有民政部門頒發的海口市城鄉居民低保家庭證書,則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區的鄉鎮、街道辦、村委會或主管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材料,并有民政部門加蓋公章予以確認。3、凡通過其他形式接受社會捐助的大學新生,不再享受本次特困大學新生的資助。享受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和提前批院校的免費教育學生不屬資助范圍。
申請程序:被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錄取學生于2008年7月15日-7月23日到畢業學校提出申請;被第二批錄取的學生于2008年7月28日-8月3日到畢業學校提出申請。往屆生持高中畢業證書(或原畢業學校證明)到海口市教育局五樓計財科辦公室申請。學生申報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錄取通知書(沒有錄取通知書,以錄取信息為認定)、戶口簿、海口市城鄉居民低保家庭證書(或相關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原件,并提交本人免冠1寸相片2張、相關證件復印件(一式兩份)和證明材料原件,填寫《海口市資助特困大學新生審批登記表》(一式兩份)。咨詢電話:66293153(資助活動小組辦公室)。 (南國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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