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網友反對學校自行決定 校方稱難擔責任 實施困難
3月底深圳遭遇“暴雨周”后,有人提出建議,或可將“停課權”下放至學校,讓學校結合實際情況自行安排是否停課。這一建議引發網友熱議。超過六成網友表示該建議并不現實,有學校也表示,學校根本不具備氣象預報的能力和責任,提出這種建議基本不具備可操作性。
自3月底深圳進入30年一遇的“暴雨周”,“明天是否停課”成為家長們每天關注的大事。
日前,有質疑者稱由于深圳各區天氣差異較大,目前深圳中小學停課機制并不合理,建議或可將“停課權”下放至學校,讓學校結合實際情況自行安排是否停課。
該建議隨即引發網友熱議,超過六成網友表示該建議并不現實,反對學校自行決定停課。有校方表示,若將“停課權”下放到各校,既會帶來安全隱患,又可能擾亂教學秩序,一旦由此引發安全事故,學校難以擔責。
建議:各區天氣差異大應自行決定停課
日前,網友“jun71”在深圳某知名論壇發帖稱,“深圳各區的天氣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別。布吉片區今晨可謂是雷電交加,白天如黑晝。可以說停課一點都不過分。此時深圳并沒有掛統一的停課標志。而且根據天氣,有時只需停課半天就足夠了,但是深圳統一的停課往往是整天。”
該網友認為,目前針對各中小學惡劣天氣情況下停課的機制存在缺陷,預報有時不準,有時是晴空萬里,停課一天。雷雨交加,白天如黑晝仍需上課,“預警由氣象局做出,但是深圳屬海洋性氣候,各區天氣差異很大。各校能更加全面知道上下學途中的當時天氣。對于當時的天氣更應該有發言權。”
目前,深圳市中小學停課指令由相關政府部門統一發布。2012年,深圳市氣象局與深圳市教育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汛期學校氣象災害防范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根據《通知》,全市各學校要認真執行《深圳市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規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1號)規定。市氣象局(臺)在全市任一區域發布臺風黃、橙、紅色及暴雨紅色等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期間,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不分區域,均執行停課指令,學校要指派專人負責保護到校(園)的學生和幼兒,市教育局不另行單獨發布相關停課通知。
根據《通知》,各學校應提示學生及家長在可能出現氣象災害時段密切留意媒體相關氣象預警發布信息,以便及時采取應對措施。學校停課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一般于早晨六時至六時三十分之間在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發布。
2013年,深圳又發布的《深圳市臺風暴雨災害公眾防御指引(試行)》稱,臺風黃紅橙色以及暴雨紅色預警信號期間,中小學、幼兒園、托兒所停課,建議用人單位停工。
校方:不具可操作性
一旦出事難擔責任
“學校根本不具備氣象預報的能力和責任,提出這種建議可以理解,但基本不具備可操作性。”深圳高級中學陶老師介紹說,以深圳高級中學初中部為例,其生源絕大部分屬于就近入學,學生就住在附近片區;另有一小部藝術團學生分布在全市各區。
“現在不下雨不意味著一會兒不下雨,學校附近天氣可以上課但或許學生出發時天氣條件惡劣。”陶老師說,若將停課權限下放至學校,在惡劣天氣里,部分學校停課部分沒停課,一旦沒停課學校的學生因天氣出現安全事故,學校根本難以承擔責任及社會輿論壓力。
“惡劣天氣雖然擾亂了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但相較教學和學生安全,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陶老師表示,將停課權限下放至各學校,不僅可能導致安全隱患,而且會造成教學上的混亂,按照這種建議,南山天氣好就上課,龍崗天氣不好就停課,那教學進度就會有差別,這勢必引發家長的關注和不滿。
“若全市沒有下達統一停課通知,某地區天氣惡劣,完全可以直接和班主任及學校溝通,暫緩來校或暫時回家。”他表示,希望孩子的學習盡量不受影響是學校和家長的共同愿望。學校在制定教學計劃時已將臺風、暴雨等惡劣天氣考慮在內,對教學課程作出妥善的安排,“家長不用擔心孩子的學習,照顧好孩子,保障他們的安全才最重要。”
討論:六成網友反對學校自行停課
“停課該讓各校自行決定嗎?”在對此展開的一項民調中,有超過六成的網友表示反對,僅兩成網友表示贊成。
有聲音表示,該建議太細難操作,成本大,易混亂。“再說很簡單,暴雨會在兩個區分界處涇渭分明、戛然而止嗎?制度設計都有利弊,取其利大者。”也有觀點認為,權衡各方的責任與利益,全市統一是最好決定。如果把權限下放到學校,學校的氣象判斷不專業,根本不具備這樣的能力和條件。對于上班族來說更帶來諸多不便,“早上雨大,我已經把小孩送到親戚家或者帶到公司了,中午學校通知上課,我的小孩怎么去上課呢?”
還有網友分析認為,惡劣天氣預警制度,將決策和執行分開,是應對危險天氣的理性選擇。掛什么預警,由氣象局做出;出現預警后究竟該怎么做,政府的預案規定明確;“在這種情況下,掛什么預警,掛錯了的責任由氣象局承擔;預案是否合理的責任,政府負責;是否按預案執行,是各個單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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