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教體)局,有關高等學校:
根據《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國發〔2019〕4號)、《教育部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整省推進提質培優建設職業教育創新發展高地的意見》(魯政發〔2020〕3號)精神,經研究,確定了2020年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學校、專業及招生規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學校、專業及招生規模
(一)“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高職高專院校48所,共計92個專業點,銜接本科高校28所,招生規模4880人。
(二)“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非師范類試點中職學校35所,共計43個專業點,銜接本科高校17所,招生規模1720人;師范類“3+4”試點中職學校6所,共計8個專業點,銜接本科高校4所,招生規模970人。
二、招生范圍和報名資格
“3+2”貫通培養高職階段招生范圍為已參加山東省2020年夏季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統一考試,且高考成績達到我省普通類一段線下50分(含)以內的考生。
“3+4”貫通培養中職階段招生范圍為各設區的市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學籍注冊地為所在市,且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位次排名在所在市報考高中階段學校學生的前55%,非考試科目的考查科目成績在合格以上,其中,藝術類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位次排名可放寬至在所在市報考高中階段學校學生的前75%。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分數呈現的按各科總分排名計算,以等級呈現或以“分數+等級”呈現的參照非藝術類前55%、藝術類前75%的比例由各市確定報名資格。招生過程中生源不足市,相關市要及時報告我廳,由我廳調整到生源充足的市安排招生。
三、錄取
“3+2”對口貫通培養考生錄取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考生在普通類常規批填報志愿,由高職院校根據高考錄取規則錄取并辦理錄取手續。
“3+4”對口貫通培養考生錄取工作由各市教育(教體)局統一領導,由各設區的市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通過各市高中階段考試招生統一錄取工作平臺組織實施。“3+4”貫通培養的招生錄取需在普通高中錄取之前進行,在公布的計劃內,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錄取符合規定要求的學生,經公示無異議后,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貫通培養試點工作。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是我省現代職教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養高層次技術型、工程型以及其他應用型、復合型人才的重要探索。各職業院校要堅持文化與技能并重,確保培養質量;各本科高校要更新觀念,積極介入、主動作為,全過程、全方位融入貫通培養各階段。各試點院校不得擅自停止合作,確需調整的,應報我廳研究同意。
(二)嚴格執行人才培養方案。調整專業名稱和更換合作學校的專業點要按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試點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魯教高字〔2013〕20號)要求,堅持一體化設計理念,共同研究制定充分體現貫通性和應用性的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并于2020年7月30日前報送我廳高教處、職教處,我廳將組織專 家論證。其他院校要繼續強化交流協作、共同做好教育教學工作,確保人才培養質量。
(三)多途徑宣傳好貫通培養政策。各市教育(教體)局、各試點院校要通過微信、微博、網絡、報刊、廣播、電視及致中學畢業生的一封信等多種途徑和方式,特別是充分發揮新媒體作用,對貫通培養政策進行準確、全面宣傳和解讀,讓考生、家長充分了解、熟悉政策,不得使用“直升本科”等,避免誤解、誤讀。學生入學后,要以明白紙形式將貫通培養政策傳達到每一名學生。
(四)嚴肅貫通培養考試招生紀律。要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和招生信息“十公開”要求,加大貫通培養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簡章、考生資格、錄取程序和結果等公開力度,確保公平公正、公開透明。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不得突破計劃,不得在招生或培養階段擅自許諾轉段比例。要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并依法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五、保障措施
(一)我廳將通盤考慮試點本科高校轉段計劃安排,根據試點本科高校需要科學合理擴大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總規模。有需求的本科高校可向我廳提出申請。
(二)我廳將開展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質量檢查與評估,培養質量與現代職業教育質量提升計劃項目安排和資金分配掛鉤。對辦學質量高、合作成效好的專業點給予獎勵。對辦學質量低、合作成效差的專業點予以通報,轉段考試通過率低于60%的專業點,暫停1年招生資格,整改后經檢查評估培養質量仍然達不到要求的,停止繼續招生資格;連續2年轉段考試通過率低于80%的專業點,直接停止繼續招生資格,健全有增有減、優 勝劣汰的動態調整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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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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