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出具鑒定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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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道道索引:
時間:1月15日
版面:A21版
標題:《被數學老師扇耳光 半月后學生“面癱”》
內容簡介:
塘廈林村小學10歲學生小浩在被數學老師打耳光15天后突然面癱,家長堅持認為孩子的面癱是由老師打耳光所致,但校方認為兩者并無直接因果關系。
昨天下午,塘廈林村小學校長李俊峰向記者提供了公安部門的法醫鑒定,結論是無法判定兩者是否存在因果關系。李俊峰表示希望家長能通過司法途徑來解決。“法院判我們有責任,判我們賠多少錢,我們一定負責”。對此,小浩的父親葉燕生表示:“我們是受害者,我們不怕走司法途徑。”
時隔兩周無法判定
李俊峰提供的《廣東省東莞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法醫學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意見》是1月15日出具的,記者看到,鑒定意見中指出,該中心“1月3日受東莞市公安局塘廈分局委托對葉××(男,10歲,廣東普寧市人)進行人體損傷法醫學鑒定”。
鑒定意見中敘述了小浩發病的過程,以及在塘廈三局醫院和深圳兒童醫院治療的過程。而“檢驗情況”中稱,“傷者神志清楚,步行入室,對答切題。笑時口角稍歪斜向右側,左側面部無明顯紅腫,余體查無明顯異常”。
鑒定結論則是:因傷者受傷時間與就診出現面癱癥狀時間相隔兩周,以目前的情況及資料無法判定2013年11月12日葉××面部被打與面神經麻痹癥狀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因此無法對其面神經麻痹癥狀進行法醫學損傷程度鑒定。
打人老師被罰500元
盡管如此,但數學老師打過小浩耳光是無可爭議的事實。對此,李俊峰表示,學校對老師也進行了批評,并且進行了處罰,公安部門也作出了相應的處理。
小浩的父親葉燕生說,公安部門的這份鑒定意見他也已經拿到了,他仍堅持認為孩子的面癱就是由老師打耳光導致的。“派出所把處罰書給我看了,因為鑒定意見中否定了兩者的因果關系,所以他們只能對打人的老師做行政處罰,罰款500元。”葉燕生說。
對于這樣的結果,葉燕生說他很不滿意:“學校一直在耍我們,從最開始的愿意賠償,中間談了幾次,都說要賠了,最后又都變卦。”
校長:家長可走司法途徑
葉燕生的手中保存著一份打人老師親筆寫的道歉信,道歉信上,學校校長還寫下了“學校承認負責”的話。葉燕生說:“當初承認負責,現在怎么又不肯認賬呢?”
對此,李俊峰說,當時學校是出于好心,希望孩子盡快得到治療:“我說這樣的話是有前提的,如果確實是老師打耳光導致面癱,我們當然承認負責,但如果沒有因果關系,肯定就不應該由學校來賠償。”
李俊峰說,他希望家長能通過司法途徑,讓法院來判決:“法院判我們有責任,判我們賠多少錢,我們一定負責。”對學校的這個態度,葉燕生表示:“我們是受害者,我們不怕走司法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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