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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及考試方法(內容)進行有關調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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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及考試方法(內容)進行有關調整的通知

各設區市招考委、教育局,省直管縣(市)招考委、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有關普通高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招生考試文件精神和相關專家、教授的意見,結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統考工作實際,在多次專題調研、征求意見和專家論證的基礎上,省高招委、省教育廳決定對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體育類專業2020-2022年的統一考試大綱及考試方法(內容)進行相應調整,2020年藝術類、體育類統考考試大綱將于2019年10月公布,2021年、2022年藝術類、體育類統考考試大綱將適時公布。現就考試大綱及考試方法(內容)有關主要調整通知如下:

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及考試方法(內容)調整情況

(一)自2020年起

1.音樂學類專業:

⑴聲樂面試鋼琴伴奏由以往考場提供鋼伴人員現場伴奏,改為考生自帶鋼琴伴奏音樂現場播放伴奏。伴奏音樂由考生自行錄制,且僅為鋼琴伴奏(不允許樂隊伴奏)。伴奏音樂格式為MP3格式,存儲介質為U盤或CD盤。

⑵器樂面試演奏曲目由以往的兩首,改為考生自備兩首演奏曲目,考中評委根據情況要求考生演奏一至兩首。

2.舞蹈學類專業:

⑴統考專業名稱由“舞蹈學”更名為“舞蹈學類”。舞蹈學類專業包含舞蹈學、舞蹈表演、舞蹈編導、舞蹈教育、流行舞蹈。

⑵筆試不考“練耳”。筆試科目由《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改為《樂理與音樂常識》(滿分100分)。

⑶面試項目“形象身高”更名為“形象氣質”。依照考生五官、身材、形象、氣質各相關要素綜合評分。

⑷考生須著練功服參加面試。不得穿戴任何舞臺表演性服飾入場,考生自備扇子、鼓、水袖、劍等表演道具。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

面試項目“形象與氣質”更名為“形象氣質”。依照考生五官、身材、形象、氣質各相關要素綜合評分。

(二)自2021年起

1.藝術類考生只能選報一個藝術類統考專業。即藝術類考生除可選報藝術類特殊專業外,只能在美術與設計學類、音樂學類、舞蹈學類、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等統考專業中選報一個專業。

2.音樂學類專業:取消《模唱》考試,保留《視唱》考試。《視唱》考試滿分為100分。

3.舞蹈學類專業:取消《樂理與音樂常識》筆試科目考試。專業面試科目分值占比100%,專業總分為200分。

(三)自2022年起

音樂學類專業:原有考試科目《音樂主項》、《音樂副項》(聲樂或器樂)調整為聲樂、器樂(鋼琴)、器樂(非鋼琴)任選一項考試,不得兼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制作發布聲樂面試的規定曲目及伴奏音頻庫,每位考生考前從規定曲目中選取兩首備考,考中由考場隨機選擇一首作為考試曲目。器樂科目面試,每位考生考前自備兩首演奏曲目,考中由考場隨機選擇一首作為考試曲目。專業總分為200分:[聲樂或器樂(鋼琴)或器樂(非鋼琴)面試成績(滿分100分)×80%+《樂理、練耳與音樂常識》成績(滿分100分)×10%+《視唱》成績(滿分100分)×10%]×2。

如有其他調整,將在“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中公布。

二、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大綱及考試方法(內容)調整情況

(一)自2020年起

1.調整100米跑、800米跑項目測試起跑規則。每個項目每組前兩次起跑犯規的考生給予警告,之后同一組的一名或多名考生每次起跑犯規,均將被取消該單項的考試資格,判單項成績為0分,且不予補考。

2.800米跑項目測試由原來12人一組考試改為20人一組考試。即第一起跑線13人,第二起跑線7人。當出現考生缺考,后續考生依次遞補,每組考試保證20人滿道進行。

(二)自2021年起

1.體育專業統考增加原地推鉛球測試項目。評分辦法見附件1。

2.足球、籃球項目測試由兩項必考改為考生二選一測試。考試內容及評分辦法見附件2、附件3。

3.體育專業統考各項目分值相應調整。100米、800米、立定跳遠、原地推鉛球、足球(或籃球)各項目分值均為20分。總分滿分仍為100分。

如有其他調整,將在“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項目、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中公布。

附件:

1.原地推鉛球項目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

2.足球項目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

3.籃球項目考試方法與評分標準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及自學考試委員會 江西省教育廳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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