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7>的通知》(教學[2016]9號)要求,結合我院今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現確定中國艦船研究院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錄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專業課考核成績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二、組織管理
成立由院領導、人力資源部、監察審計部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根據我院招生專業情況,組成復試工作小組,小組由不少于5名相關研究方向專家組成,設組長和秘書各1名,負責本組專業復試有關事宜。
三、資格審查
復試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通過查驗后確認復試資格。
1、準考證、有效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2、考研成績單;
3、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應屆生帶學生證);
4、大學期間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單位公章);
5、英語等級證書及各項獎勵證書;
四、時間安排
復試計劃安排為三天,具體時間待電話通知。
第一天 下午 15:00-17:00 考生資格審核,提交所需材料;
地點:院人力資源部學位辦公室
第二天 上午 7:50-11:00體檢(空腹)
集合地點:院北大門(請考生關注相關體檢注意事項)
第二天 下午14:00-16:00 專業筆試
筆試地點:院第三會議室
第三天 上午 8:30-12:00 綜合素質面試
面試地點:院第三會議室
五、復試內容與形式
我院復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專業素質和能力、英語水平及綜合素質和能力。
1、專業筆試
專業課、專業英語120分鐘
2、綜合面試
1)專業素質和能力
考察考生專業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專業素養;每位考生10分鐘。
2)英語口語水平測試
通過英語對話考察考生英語聽力和口語水平,每位考生5分鐘。
3)綜合素質和能力
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及綜合素質; 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工作學習態度、團隊合作精神、科研修養及心理素質等內容,每位考生5分鐘。
3、體檢
按照國家《關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執行。
六、復試成績計分方法
1、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其中專業筆試占25%,綜合面試25%。
2、錄取時,遵循“總成績=初試+復試”按專業由高到低的錄取原則。
七、復試監督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結果全面負責;
2、實行監督制度和巡視制度。院監察審計部門將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并選派專人到復試現場進行巡視。
3、復試實行復議制度。如考生對復試成績有異議,應在復試成績公布7天內以書面形式提出復議申請,對收到的復議申請,將由我院監察審計部門會同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對異議進行核實,對申訴問題確實有誤者,將由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小組進行復議,并最終答復考生。對我院監察審計部門的處理結果有異議的,北京教育考試院招生辦公室還開設了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以方便考生反映復試錄取中的有關情況。
我院監督電話:010-64832042
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監督電話: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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