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社等部門出臺五方面、15條措施,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
自治區建立職業指導師聯系畢業班制度,每個班指定一名職業指導師,講解就業形勢政策、求職方法,加強就業觀念引導,促進畢業生積極就業、理性擇業。同時,自治區加強深度貧困地區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幫助他們實現就業。
在規范就業簽約方面,自治區要求各高校嚴格執行“四不準”規定,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畢業生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托管為由勸說畢業生簽訂虛假就業協議,不準將畢業生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此外,將有培訓需求的高校畢業生納入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按規定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
同時,自治區著力簡化畢業生就業手續。允許各高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安排畢業體檢,有條件的地方可建立入職定點體檢和體檢結果互認機制,盡力避免手續繁瑣、重復體檢。同時,全面精簡政策憑證,凡可聯網查詢或承諾保證事項,一律不再要求申請人出具證明。
在創業促就業方面,自治區將求職創業補貼對象范圍擴大到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條件的困難畢業生,補貼時限從目前的畢業年度調整為畢業學年,補貼發放工作在畢業學年10月底前完成。對民辦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確保同等享受政策。
自治區還放寬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支持高校畢業生返鄉下鄉創業創新。對到貧困村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符合條件的,優先提供貸款貼息、場地安排、資金補貼;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等實施“一對一”援助,并為他們提供量身定制求職就業計劃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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