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0>的通知》(教學〔2019〕6號)、《關于印發<2020>和<2020>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情況,現將本市2020年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一)報考資格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前(具體期限由招生單位規定)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5.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6.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要求的,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7.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8.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符合以上7條要求以外,還需符合以下要求: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不得報考)。
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符合以上7條要求以外,還需符合以下要求: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專業(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類畢業生和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類畢業生等可以報考)。
9.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旅游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體育碩士中的競賽組織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除符合1、2、3條要求以外,還必須符合以下要求: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定執行。
10.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需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11.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方式
1.凡在本市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以下簡稱碩士生)考試的考生,不分報考院校所在地區,一律采取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含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骨干
計劃等)。
2.網上報名及繳費時間為 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網上預報名及繳費時間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上海市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4.本市分別在上海理工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師范大學、上海交通大學、上海第二工業大學、華東理工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財經大學、東華大學、華東師范大學、上海大學、上海杉達學院、上海應用技術大學、上海工程技術大學、上海建橋學院共16所高校設立報考點。各考點負責受理考生報考本市各招生單位和非本市招生單位的網上報名信息確認、繳費、圖像信息采集、考生信息表打印、安排考場、組織考試等相關考務工作。各招生單位應將“報考區域范圍及注意事項”以適當方式公布。
上海市高校招生委員會根據本市報考情況,統籌安排本市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考點。
(三)報考要求
1.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
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
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
(四)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完成網上報名后,請于2019年11月7日至10日到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報信息確認、圖像信息采集、打印考生信息表等手續,逾期不予補辦。
2.考生現場確認時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
非上海市應屆本科畢業生:本市戶籍考生還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戶口簿,非本市戶籍考生還需提供本人2019年連續6個月的上海社保記錄,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役證》。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須先到所報考的招生單位辦理資格審核、繳納報考費(辦理時間詳見招生單位公告),并于2019年11月7日至10日間到所報考的招生單位指定報考點進行本人圖像信息采集。
5.在本市參加2020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的考生應當按規定繳納報考費,報考費根據上海市物價局滬價費〔2003〕69號文件規定128元/人執行。
二、推免生報名
1.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統一考試招生,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
2. 推免生推薦辦法應公開,推免生的名單必須上傳“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在校內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推薦院校應鼓勵推薦免試生報考國家需要而生源緊缺的學科專業、外校和科研單位。招生單位應及時安排考生復試。招生單位對接受推薦免試生的專業應留有一定的名額招收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招生單位接收推薦生人數不得超過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50%。推薦和接收辦法由招生單位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