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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醫科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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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醫科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實施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校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管理,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教育部關于印發《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8]14號)和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 指導思想

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切實提高研究生錄取選拔質量。積極探索科學、規范的復試辦法,嚴格執行復試程序,強化復試選拔功能。嚴格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深入貫徹國家“醫教協同深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改革”精神,做好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和全面實施臨床醫學類專業學位培養模式改革工作。實施研究生招生“陽光工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督管理,嚴肅招生紀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維護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譽,促進我校研究生教育事業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

第二條 組織管理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組,負責和指導全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各二級研究生培養單位(以下簡稱培養單位)應成立相應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小組和各專業(學科)復試小組,兩個小組人員名單應在復試前報校研究生學院備案。同一專業只成立一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要求由教研室(學科系)負責人、導師組成員及相同學科專家等組成。各培養單位要加強人員管理,遴選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并加強對復試導師、專家的培訓,使其了解政策、熟悉規則、掌握方法;要嚴明招生紀律,加強招生廉潔自律建設,堅決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風。復試導師、專家如有家人或親屬報考本學科(專業),必須執行回避政策,不得參加復試工作。

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組,負責對全校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監督舉報的處理。復試(面試)期間,學校督查組將到各培養單位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各培養單位應嚴格加強復試考生的報到和資格審核工作,各培養單位黨委(總支)應嚴格加強本單位復試全過程的監控和紀律檢查。

第三條 復試分數線

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按照“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復試分數線A類)執行,學校不再另劃復試分數線。總分或單科未達復試分數線的考生不予復試。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我校劃定的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在對應學科國家線下 20 分(含)以上,單科分在國家線下 5 分(含)以上”。

第四條 復試內容、形式及計分

復試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環節,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均應通過復試方能錄取。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復試內容和方式由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自主確定。要進一步發揮復試的選拔作用,加強對考生相關科目的進一步考察,堅決避免復試走過場,改進評價方式方法,堅持能力和知識考核并重,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突出對學術型與專業學位考生考查的側重點,切實提高復試工作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進一步明確導師群體的學術權利、責任和紀律,提高導師群體科學規范選拔人才的能力。

生源充足的學科必須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控制在1:1.5(小數部分按1人計),超過差額范圍的考生不予進入該專業復試。生源充足或基本充足的專業(達線人數≥計劃數)均不再接收調劑生源。在生源調劑開始前,先公布進入一志愿差額復試范圍考生名單,如有自愿調劑至其它專業的考生,視為放棄一志愿專業復試資格,且不再順次遞補。

1.復試內容及形式:復試由專業素養考核、專業英語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三部分組成(公共管理專業學位考生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

(一)專業素養考核(滿分50分)

由各培養單位或學科自主組織,開展分類復試,學術型與專業學位必須有所側重。包括專業知識、基本技能等專業相關素養的考核,可以采取專家問答、技能/實踐操作、綜合案列分析、方案設計、命題考試等多種形式開展。具體內容由各單位自定。

哲學、法學、管理學門類專業參照以上要求自定。

(二)專業英語考核(滿分20分)

形式由各培養單位或學科自主組織,包括專業英語、聽說能力等英語應用能力的考核。具體內容由各單位自定。

(三)綜合能力考核(滿分30分)

通過面試形式考核,包括對考生大學期間的成績、獲獎的綜合評判;對考生專業發展潛力、創新創業精神;專業外的社會實踐表現;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狀況;人文素養、語言表達和應變能力等的綜合考核。

面試由各培養單位的復試專家小組統一組織,應事先向考生公布面試要求和面試時間、地點、程序及相關安排,面試前先核查考生的初試準考證、考生報考信息簡表、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應屆生)或學歷與學位證書(往屆生)等相關材料是否一致和屬實。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面試結束后應認真填寫《安徽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表》,并當場給出評語和分數。

(四)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滿分100分)

公共管理專業學位考生加試,計入復試總分。全校統一組織考試,考試時間為1.5小時。

2.計分:

(1)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專業素養成績+專業英語成績+綜合能力成績

公共管理專業學位復試成績(滿分100分)=專業素養成績×0.8+專業英語成績+綜合能力成績×2/3+政治成績×0.2

(2)總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5)×60%+復試成績×40%

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總成績(滿分100分)=(初試成績÷3)×60%+復試成績×40%

第五條 招生計劃管理及生源調劑

1.嚴格招生計劃管理

(1)嚴格控制分專業計劃調整。分專業招生計劃確定后,不得隨意調整計劃。一輪復試后,如確需調整計劃,各培養單位可提出申請,經本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簽字、單位蓋章后,報學校批準,但學術型與臨床專業學位和其它專業學位三類的招生計劃不得互調。參加一輪差額復試,因名額所限合格但未被錄取者,如經批準增加計劃,可直接補錄并公示。如無差額未錄取的合格考生,新的缺額進入二輪調劑復試。

(2)二輪復試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學校統一收回,進行二次分配。嚴格控制收回未完成計劃的二次分配,剩余計劃二次分配優先考慮一志愿生源較好的培養單位,其次考慮調劑生源較好的培養單位。申請追加計劃要求及流程在二輪復試后另行通知。二次分配計劃的專業,如有已參加一、二輪復試合格未錄取的考生,應按照錄取原則補錄,如無差額未錄取的合格考生,可再次公開調劑,組織復試后補錄。

(3)各培養單位、學科(專業)嚴禁無計劃先復試或調劑復試再申請追加計劃。

(4)未能完成招生計劃的各培養單位,將相應縮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

2.生源調劑原則及要求

生源調劑應遵循公開透明、公平公正、考生自愿的原則。考生成績(單科、總分)須達到我校規定的復試分數線要求。符合我校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所規定的報考要求。滿足教育部有關調劑的其它要求。未經網上公示的缺額,一律不得調劑考生。校內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一級學科各專業,原則上不再接收校外調劑考生。校內生源整體嚴重不足的一級學科有關缺額專業可校內外同時調劑。臨床醫學一級學科各專業:報考專業學位專業的考生可以調劑至有空額的學術型專業,但報考學術型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劑至有空額的專業學位專業(含同一學科內部)。

有缺額的專業(達線人數<計劃數)在調劑生源充足的情況下,必須按照缺額計劃數的1:1.5比例差額調劑(下述第二類專業不限定差額調劑比例上限),以備調劑生源的擇優選拔。

第一類專業:臨床醫學、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營養與食品衛生學、衛生毒理學除外)、藥學、中藥學、護理學各專業,社會醫學與衛生事業管理。這些專業一輪復試不接收校外調劑考生,只進行校內一志愿考生調劑。二輪復試視具體情況再確定是否接收校外調劑考生及接收條件

第二類專業:哲學、法學、教育學、理學、工學門類各專業、基礎醫學各專業、口腔醫學各專業、中西醫結合臨床、公共管理、營養與食品衛生學、衛生毒理學。這些專業因整體生源不足,可校內外同時調劑,但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調劑。

生源調劑工作政策性強,由學校統籌管理,具體調劑工作流程、工作安排等另行通知。為提高復試選拔工作效率,校內外調劑考生與一志愿進入復試考生同時參加第一輪復試。如第一輪復試結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科(專業)可進行第二輪調劑復試,已完成招生計劃的學科(專業)不再進行第二輪調劑復試。

3.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調劑

接受符合政策的校內外考生調劑,由考生直接線下交申請至研究生學院招生辦的方式開展(與其他統考考生分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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