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擴大辦學自主權,推動學位授予單位快速響應國家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加強新興交叉學科發展,辦出特色和優勢,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于2009年印發了《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設置與管理辦法》,對二級學科設置辦法進行了改革,學位授予單位可在獲得授權的一級學科下自主設置與調整二級學科和按二級學科管理的交叉學科。同時,1997年頒布的《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中的二級學科,仍是學位授予單位招生、培養人才的重要依據。近年來,各學位授予單位立足學科發展前沿,積極回應社會需求,在1997年目錄的二級學科之外,自主設置了一大批二級學科和按二級學科管理的交叉學科,有力推動了新興交叉學科發展,強化了復合型人才培養。為方便社會各界了解高校培養情況、學生就業深造、廣大用人部門查詢,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對這些學科進行了匯總整理并向社會公布(不含曾自主設置后又撤銷的二級學科和交叉學科)。今后將定期對自主設置二級學科和交叉學科的情況進行統計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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