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招生計劃為國家定向培養的專項招生計劃,對于提升民族教育水平,促進民族地區發展具有重要意義,2019年北京林業大學計劃招收26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 ? ? 一、招生政策
在嚴格執行《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文件基礎上,堅持“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原則。報考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實行“自愿報考、統一考試、單獨劃線、擇優錄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統一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基本成績要求。
二、生源范圍及名額分配
生源地在內蒙古、廣西、西藏、青海、寧夏、新疆(含兵團)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工作滿3年以上,報名時仍在當地工作的漢族考生;生源地在四川、貴州、甘肅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湖南(含張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漢族考生。
小計 | 內蒙古 | 湖南 | 廣西 | 四川 | 貴州 | 西藏 | 甘肅 | 青海 | 寧夏 | 新疆 |
26 | 4 | 2 | 2 | 2 | 2 | 2 | 2 | 2 | 2 | 6 |
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縣兩區)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邊境縣(市)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區國務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3年以上,且報名時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漢族考生。
學院名稱 | 學科專業名稱 |
林學院 | 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 |
林學院 | 土壤學 |
林學院 | 森林培育 |
林學院 | 城市林業 |
林學院 | 森林保護學 |
林學院 | 森林經理學 |
林學院 | 草學 |
林學院 | 農藝與種業 |
林學院 | 農業工程與信息技術 |
林學院 | 林業 |
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 | 植物學 |
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 | 動物學 |
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 | 微生物學 |
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 | 遺傳學 |
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 | 細胞生物學 |
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 | 生物化學與分子生物學 |
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 | 農產品加工及貯藏工程 |
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 | 林木遺傳育種 |
生物科學與技術學院 | 食品加工與安全 |
工學院 | 機械制造及其自動化 |
工學院 | 機械電子工程 |
工學院 | 機械設計及理論 |
工學院 | 車輛工程 |
工學院 | 森林工程 |
工學院 | 林業電氣化與自動化 |
工學院 | 控制工程 |
信息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信息學院 | 計算機技術 |
信息學院 | 軟件工程 |
信息學院 | 林業信息工程 |
信息學院 | 農業工程與信息技術 |
材料學院 | 木材科學與技術 |
材料學院 | 林產化學加工工程 |
材料學院 | 林業工程 |
園林學院 | 建筑學 |
園林學院 | 城鄉規劃學 |
園林學院 | 風景園林學(工學) |
園林學院 | 風景園林學(農學) |
園林學院 | 風景園林 |
經濟管理學院 | 行政管理 |
水土保持學院 | 自然地理學 |
水土保持學院 | 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 |
水土保持學院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學院 | 林業 |
自然保護區學院 | 野生動植物保護與利用 |
自然保護區學院 | 自然保護區學 |
人文學院 | 哲學 |
人文學院 | 法學理論 |
人文學院 | 心理學 |
人文學院 | 行政管理 |
人文學院 | 公共管理 |
人文學院 | 應用心理 |
外語學院 | 外國語言文學 |
外語學院 | 英語筆譯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環境科學與工程學院 | 環境工程 |
藝術學院 | 設計學 |
藝術學院 | 動畫藝術學 |
藝術學院 | 美術 |
藝術學院 | 藝術設計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四、錄取事項
1.根據少數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產業調整結構對人才的實際需求,我校招生指標將重點向理工類及應用型專業傾斜。我校可招收不超過10%的漢族在職考生。對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以及云南怒江、四川涼山、甘肅臨夏等地的少數民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類別均為定向就業,非在職考生人事檔案轉入我校,戶口由考生自愿決定是否遷移。被錄取的在職考生入學報到時不遷轉戶口。
3.被錄取的考生直接進入學校學習,不再單獨安排強化基礎培訓,修業年限和學習年限與其他普通類學生一致。
4.被錄取考生需簽訂三方(或四方)定向培養協議書。考生先與我校簽訂協議書,再與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在單位簽訂。
5.其他規定請參看教育部公布文件及《北京林業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與招生專業目錄》。
五、就業管理
1.就業。骨干計劃學生畢業后,必須履行協議回定向地區和單位就業,不得違約。
2.派遣。在職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單位。畢業離校時仍未就業的非在職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學生檔案轉回原工作單位、就業單位或定向省份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
3.升學。通過骨干計劃錄取的碩士研究生,經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在職學生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同意),可報考骨干計劃博士研究生,同時簽訂博士研究生定向培養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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