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1死16傷的深圳校車事故有了進展。記者10日從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了解到,該檢察院10日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對肇事的貨車司機王某忠批準逮捕。
經查,今年9月26日6時50分許,司機王某忠駕駛一輛重型自卸貨車沿深圳市坪山新區創景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駛,途經十字路口時,車頭與從東往西方向行駛的一輛校車車身左側發生碰撞,造成校車側翻,校車司機陳某及車上的1名女教師和15名學生不同程度受傷及車輛部分損壞,其中1名嚴重受傷的學生經深圳市兒童醫院搶救無效于當天死亡。
交警部門偵查并認定,王某忠駕駛具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上路行駛時超過限定時速,且駕駛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未停車瞭望,避讓右方道路直行車輛先行,其行為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而校車司機陳某駕駛機動車未按操作規范安全駕駛,對發現的危險采取措施不當,其行為也違反了有關規定。因此,應由王某忠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陳某承擔此事故的次要責任。
記者了解到,校車司機陳某也被交警部門作扣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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