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中考加分考生信息公示時間為4月23日,屆時大家可以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官網查詢詳細加分考生信息。
加分資格考生公示時間:
加分及優先錄取資格考生信息公示時間:4月23日
加分資格公示地址:北京教育考試院網上公示
加分資格考生公示方式:公示完整考生的信息,考生可以查詢自己是否有中考加分資格,加多少分,其他的考生也可以對此做監督。
2018中考加分及優先錄取資格考生:
(一)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加20分給予照顧:
1.烈士子女考生。
2.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和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
(二)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加10分給予照顧:
1.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2.見義勇為人員本人,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
3.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后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斗部隊工作累計滿5年的軍人的子女;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以及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在軍事訓練和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中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三)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按招生考試成績加5分給予照顧:
1.歸僑(華僑)子女考生。
2.臺灣省籍考生。
3.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
(4)優先錄取考生:
1.現役軍人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初中階段回國),在招生考試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2.如有符合以上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種加分待遇。
3.已享受加分待遇的將不再享受優先錄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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