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碩士學位論文抽檢評議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日前出臺。辦法規定,碩士學位論文抽檢每年進行一次,抽檢比例為5%左右,并對上一學年存在不合格評議結果論文有關一級學科或專業學位類別(領域)跟蹤抽檢。
抽檢碩士學位論文通過電子搖號方式確定,學位授予單位和有關部門代表參與搖號,確保公開、公平、公正,隨機抽取的評議論文名單現場封存并及時發文公布。學位論文抽檢評議結果作為研究生教育質量綜合評價重要內容。對學位論文質量管理工作不力或抽檢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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