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與日內瓦高等國際關系及發展研究院本碩連讀項目招生簡章
根據北京大學與日內瓦高等國際關系及發展研究院諒解備忘錄的原則,我院從2014年9月起開始招收與日內瓦高等國際關系及發展研究院本碩連讀項目學生。項目具體內容及規則如下:
一、 該項目旨在選拔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四年級本科生進入日內瓦高等國際關系及發展研究院學習深造,學生完成學業后可獲北京大學本科學位和日內瓦高等國際關系及發展研究院碩士學位;
二、 本項目每年選拔不超過五名學生,具體報名、選拔、錄取時間為每年9月開課前。2017年的選拔對象為2016級國際關系學院本科生(不包括2017年轉系生),計劃2019年9月派出。
此次,對于能夠在三年級結束時修完全部課程學分(畢業論文除外)、有志參加該項目的15級同學繼續接受報名,條件合格即于2018年9月派出。
三、 本項目具體操作程序為:
1.日內瓦高等國際關系及發展研究院與北京大學國際關系學院教授聯合組成專家委員會,對報名參加本項目的學生進行考核選拔,考核內容包括學習成績、獎懲記錄、個人陳述及學習計劃、專業面試、英語等。
2.被該項目錄取的學生在我院完成第三學年的學習后,將再次經過資格審查。如學生有必修課不及格、學分不足、外語能力證明不合格、受到處分、因病無法繼續學習等特殊情況,便自動失去赴瑞士資格。通過審查的學生赴瑞士學習。
3.參與該項目的學生在北京大學執行相應的培養方案,要求學生在前三年完成所有北大本科專業所要求的課程學分,同時不參加其他國際交流項目、不參加北大的雙學位項目、不參加北大的免試推薦研究生。
4.按照日內瓦高等國際關系及發展研究院規定,在瑞士學習時間一般為兩年。學生在瑞士的第一年學習結束時,如完成北大要求的畢業論文并達到授予學位標準,可獲北京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學生須按照北大相關規定,完成北京大學的本科生畢業流程。如學生在北大的畢業論文未獲通過,則無法在北京大學正常畢業,且不得申請延長學習年限,并相應失去在日內瓦高等國際關系及發展研究院繼續學習碩士課程的資格。
5.該項目學生如在北大順利畢業,且完成日內瓦高等國際關系及發展研究院第一學年的課程要求,便可進入第二學年的學習。如完成北大要求但未能滿足日內瓦高等國際關系及發展研究院要求,學生仍可獲得北京大學學士學位(但對因此可能構成的研究生入學考試、評獎、求職等方面的不便,北京大學不承擔責任)。
6.該項目學生在日內瓦高等國際關系及發展研究院第一學年學習結束后,需于當年6月10前回到北大辦理復學及畢業手續,否則將無法正常獲得北大學士學位。
7.該項目學生在日內瓦高等國際關系及發展研究院第二年學習結束時,如滿足培養計劃的要求,可獲得日內瓦高等國際關系及發展研究院頒發的碩士學位。
四、本項目目前為部分自費項目。雙方在學生赴瑞士的第一年學費互免,并可申請中國國家留學基金委的機票和生活資助;第二年為自費。學生須負擔的費用主要有:
1.學費,每年約為8000瑞士法郎;
2.在學習期間的住宿、生活費用及往返交通費用。
3.北京大學相關部門將繼續為項目內學生爭取留學基金委或其它資助。
五、按照教務部規定,為避免可能的誤解,參加該項目的同學應與我院簽訂協議,按照本簡章的上述有關規定(特別是第三條及第四條)明確自己的權利與義務。
六、有意參加本項目的同學請填申請表(申請表到下載專區),并由本人在2017年9月1日13:00-16:00交表到A117辦公室。
交表時應同時附上以下材料:個人簡歷、學習計劃(包括在北大和在日內瓦高等國際關系及發展研究院的學習計劃)及其他能夠表明自己能力的材料。其中簡歷及學習計劃均應附有英文文本。關于日內瓦高等國際關系及發展研究院的介紹,請見http://graduateinstitute.ch/
七、本項目不能中途換人。為不損害他人利益,報名的同學一經錄取,不得隨意退出。因此請各位在報名前與家長認真討論,務必考慮周全成熟。
八、以上規定的最終解釋權屬于我院黨政辦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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