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將設立名校研究生培養(實踐)補助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補助來莞聯合培養(實踐)的研究生的生活補貼、報銷往返東莞交通費以及支持高校在莞設立研究生培育管理機構。這是記者從昨日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上獲悉的。 會議審議通過了《東莞市名校研究生培養(實踐)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多個重大事項,并審定了北岸小橋、李屋中橋、廈邊橋等40座橋梁修復工程初步設計概算。
為加大研究生聯合培養(實踐)扶持力度,提高人才整體層次,推動產業轉型升級,東莞市制定了《東莞市名校研究生培養(實踐)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該細則規定,來莞培養(實踐)滿3個月的研究生可申請補助資金,補助標準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500元,每年補貼不超過10個月,即2.5萬元;碩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每年補貼不超過10個月,即1.5萬元。
除了補助研究生,東莞市還同時補助研究生培育管理機構。申請補助的研究生培育管理機構組織來莞培養(實踐)的研究生不少于20人,每組織1名研究生來莞培養(實踐),每個月可獲補助1000元,每年最多可獲補助不超過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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