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學歷造假 規范招生辦學
——教育部學生司負責人就《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答記者問
新的注冊辦法進一步明確招生錄取、學籍注冊、學年注冊、學歷注冊的內容和任務,環環相扣,使管理流程更加科學、規范,這樣既可以使違規招生、學歷造假行為無路可逃,又可以及時掌握高校學生報到、注冊情況,為國家制定年度招生計劃和宏觀調控提供科學依據。
近日,教育部印發了《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將于2014年9月1日起實施。日前,教育部學生司負責人就該辦法的有關內容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教育部日前印發《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的背景與考慮是什么?
答: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制度是現代大學制度的重要內容,我國自2001年起實行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2007年開始實行高校學生學籍電子注冊,2008年實施高校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十余年來,學籍學歷電子注冊對規范招生辦學行為、完善高等教育學籍學歷管理體系、維護學歷證書嚴肅性、遏制學歷證書造假以及更好服務社會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制度,我們在總結梳理《高等教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管理暫行規定》、《普通高等學校新生學籍電子注冊暫行辦法》和《關于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學年電子注冊的通知》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制定該辦法。
問:什么是學籍學歷電子注冊?實行學籍學歷電子注冊有什么意義?
答: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是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高等學校(含具有頒發國家承認學歷文憑資格的公辦、民辦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開放大學)和經批準承擔培養研究生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按國家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歷教育學生取得的學籍、獲得的學歷證書(含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獲得的畢業證書)進行在線審核、電子標注、數據備案和網上查詢的管理方式。
實行學籍學歷電子注冊對行政管理決策和社會服務具有重要意義。新的注冊辦法進一步明確招生錄取、學籍注冊、學年注冊、學歷注冊的內容和任務,環環相扣,使管理流程更加科學、規范,這樣既可以使違規招生、學歷造假行為無路可逃,又可以及時掌握高校學生報到、注冊情況,為國家制定年度招生計劃和宏觀調控提供科學依據。此外,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還可以為學校、學生和社會提供便捷、客觀、權威的學籍、學歷信息查詢、驗證及認證服務,有效保護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提高教育公共服務水平。
問:哪些學生需要進行學籍學歷電子注冊?
答: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主要對象是:高等學校學歷教育學生(含預科、專科、本科學生,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基礎培訓階段研究生,碩士、博士研究生;華僑學生,來自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學生以及國際學生)均須進行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在校生學年電子注冊、畢(結)業生學歷證書(含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獲得的畢業證書)電子注冊。
問:怎樣進行學籍電子注冊?有哪些特別要求?
答:學生進入大學學習,首先要取得學籍。高等學校對報到新生進行錄取、入學資格復查,對復查合格的學生予以學籍注冊,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對放棄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取消入學資格的學生予以標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相關機構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審核考生錄取數據,將審核通過的數據報送教育部匯總復核后,作為高等學校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和學籍電子注冊的依據。
普通高校學生(含專科、本科、碩士、博士、專科起點本科、第二學士學位等)在同一學習時段,只注冊一個普通全日制學籍。跨校聯合培養學生,在錄取學校進行學籍注冊。按照特殊政策錄取的學生應標注其錄取類型,如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含免費醫學、免費師范、扶貧計劃等本科生,強軍計劃、援藏計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等研究生)、定向生、國防生、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生等。
問:為什么要進行學年電子注冊?學年注冊包括哪些內容?
答:為及時掌握高校在校生學籍變動情況,更好地為學生做好服務工作,高等學校從學生入學次年起至畢業,應在每學年第一學期進行學年電子注冊,這是加強高校學生管理的基礎性工作。
學年電子注冊是學生學籍變動情況和借貸還貸、獎勵、處分等基本信息的客觀反映,是建立完整的高校學生數據信息庫的基礎,有助于實現對高校學生在校期間全過程、規范化、系統化的管理和服務,是高等教育領域的重要基礎工程。
學年注冊包括在校生新學年注冊(含注冊學籍、暫緩注冊等)和上學年學籍變動(含留級、降級、跳級、休學、復學、轉學、轉專業、保留學籍等)、學籍記載(含學業考試情況、社會實踐情況、獎懲情況等)、學籍注銷(含退學、取消學籍、開除學籍、死亡等)以及學生取得的其他證書(含肄業證書、學習證明等)的標注。實行學分制的學校無需標注留級、降級、跳級情況。
問:學歷注冊包含哪些內容?有哪些明確要求?
答:高等學校頒發的學歷證書(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應進行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學歷注冊證書分畢業證書和結業證書兩種。高等學校只能為取得本校學籍并進行學籍注冊的學生頒發并注冊一份學歷證書。學生畢(結)業離校時,學校應頒發畢(結)業證書并完成學歷注冊。學生獲得的輔修專業證書,應標注在主修學歷證書注冊信息中。
學歷注冊信息應與學歷證書內容保持一致。學歷注冊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照片;學習起止年月;專業、層次、學制、畢(結)業、學習形式;學校名稱、校(院)長姓名及證書編號。學歷證書發證日期應與學生畢業日期一致,發證日期即是學歷注冊提供網上查詢的有效日期。
問:學生如何查詢自己的學籍和學歷信息?
答:高等學校新生、在校生和畢業生可查詢本人的學籍信息和學歷信息。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以下簡稱學信網)是查詢學籍學歷信息的唯一網站,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運行與管理。高校學生可通過實名注冊,在學信網上免費查詢本人身份信息、學籍注冊信息、學年注冊信息和學歷注冊信息,也可查詢本人學籍檔案。社會其他部門及個人可依據學生提供的相關信息對學生身份信息、學籍注冊信息、學年注冊信息、學歷注冊信息和學生學籍檔案進行查詢、驗證。
問:高等學校在電子注冊中發揮什么樣的作用?
答:注冊辦法突出體現了高等學校的主體地位,明確規定“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以高等學校為主體,由高等學校對符合國家規定、依法錄取的學生學籍、畢(結)業生學歷證書進行電子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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