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各軍分區(警備區)司令部,各市(州)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和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訓練管理部《關于做好 2017 年軍隊院校招收普通高中畢業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為扎實做好我省軍隊院校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政治考核、軍檢的基本條件
報考軍隊院校的青年學生,參加政治考核和軍檢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政治考核基本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思想品德好,志愿獻身國防事業; 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生;年齡不低于 17 周歲、不超過 20 周歲 (截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 );未婚;學籍檔案有學生軍訓成績;年滿 18 周歲的已完成兵役登記。
(二)軍檢基本條件。 符合政治考核的基本條件且考核合格;高考志愿填報了軍隊院校志愿;高考成績達到我省劃定的軍檢控制分數線。
二、政治考核、軍檢的組織原則
(一) 政治考核工作由省軍區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軍區招生辦)組織,省教育考試院協助,縣(市、區)人民武裝部(以下簡稱人武部)會同本級招生辦公室、考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學具體實施。異地報考的考生,政治考核由報考所在地的縣級人武部負責,戶籍所在地的縣級人武部配合。
(二) 軍檢工作(包括體格檢查、面試)由省軍區招生辦組織,省教育考試院協助,軍檢醫院具體實施。考生所屬縣(市、區)人武部、招生辦和中學要積極配合,組織考生按時到規定地點參加軍檢。 對高考成績超出一本線且填報了軍隊院校志愿但未參加面試體檢的考生,各單位要逐人填報原因,報省軍區招生辦匯總備案。
三、政治考核、軍檢的相關安排
(一)政治考核安排。 政治考核原則上在高考結束后組織實施,時間截止至 6 月 25 日。
(二)軍檢安排
軍檢時間為 6 月 30 日至 7 月 5 日 ,具體日程安排以軍檢通知為準。 6 月 23 日前,省軍區招生辦負責公布軍檢時間和地點; 6 月 29 日前,省教育考試院負責公布軍檢控制分數線, 省軍區招生辦負責擬制《軍檢工作手冊》,明確軍檢工作流程、標準條件、復議程序、申訴渠道、結論查詢等。以上信息均公布在“湖南省軍校招生”微信公眾號(微信號 hnsjxzs )和“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網址 www.hneeb.cn )上,考生可自行查詢和下載,也可在軍檢站現場領取《軍檢工作手冊》。 軍檢醫院由省軍區招生辦報軍委訓管部確定后,通過 “湖南省軍校招生”微信公眾號和“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公布 。
四、政治考核、軍檢的實施辦法
(一)政治考核
1. 高考結束后,符合政治考核基本條件的考生本人或家長,可到人武部領取或登錄“湖南招生考試信息港”下載《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高中畢業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簡稱《政治考核表》),一式兩份(人武部和省軍區招生辦各一份)、正反面打印,填報個人信息,于規定時限內報送人武部。
2. 人武部依據《關于軍隊院校招收普通中學畢業生和軍隊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政治條件的規定》(政聯〔 2001 〕 1 號),參照 征兵政治考核組織實施有關規定扎實做好政治考核工作,并認真核實學生軍訓成績和年滿 18 周歲考生兵役登記情況, 及時收集匯總考生名單及《政治考核表》。
3. 報考機要、技偵等特殊專業考生的政治考核,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
政治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參加軍檢。考核結論由負責政治考核的人武部通知考生所在中學或考生本人。
(二)軍檢
1. 軍檢前準備事項
( 1 )考生到軍檢醫院指定位置領取《面試表》,張貼本人照片并如實填寫有關信息。
( 2 ) 考生憑居民身份證、高考《準考證》和《面試表》進入軍檢站參加軍檢。
( 3 ) 體格檢查前須空腹,抽 血和 B 超檢查后方可進食 。
2. 面試
( 1 )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報考動機、形象氣質、邏輯思維和語言表達等內容。
( 2 )面試結論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面試結論由各組面試人員共同商定、負責人簽字認可。面試現場設復議組,由省軍區招生辦、地方招生部門、面試組各 1 名干部組成,負責對有爭議的面試結果進行復議,復議結論為最終結論。復議過程中,將安排家長代表進行現場監督。
3. 體檢
( 1 )體檢包括體格檢查和 職業基本適應性檢測。體格檢查按照 《軍隊院校招收學員體格檢查標準》(后衛〔 2016 〕 305 號) 執行,體格檢查結論由主檢醫師簽字負責。職業基本適應性檢測,由軍檢醫院抽調心理、精神衛生或相關人員組成心理檢測組實施。
( 2 )體格檢查結論為“合格”、“不合格”,其中“合格”分為“指揮專業合格”、“裝甲專業合格”、“測繪專業合格”、“雷達專業合格”、“水面艦艇專業合格”、“潛艇專業合格”、“潛水專業合格”、“空降專業合格”、“特種作戰專業合格”、“防化專業合格”、“醫療專業合格”、“油料專業合格”和“其他專業合格”等 13 種;“不合格”即各類人員不合格。體格檢查項目不得缺檢、漏檢,結論要如實填入《體檢表》結論欄。
( 3 )體檢現場設監督復議組,由省軍區招生辦、地方招生部門、醫療機構各 1 名負責人組成,負責對有爭議的檢查結果進行復議。 復議過程中,將安排家長代表進行現場監督。 體檢各項目結論應當場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如有異議,可現場提出復議申請,由監督復議組現場復議 (對可通過服用藥物或其他治療手段影響檢查結果的項目不予復議,初檢結論即最終結論) ,對復議結果仍持異議的,可向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提出申訴。對當場不能作出結論的血常規、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體等體格檢查項目,應于考生體格檢查結束后 2 天內向社會公布檢查結論,考生可按規定自行查詢檢測情況。
(三)上報時限
1.6 月 15 日前,各軍分區(警備區)將招生工作人員聯系方式上報省軍區招生辦。
2.6 月 26 日前,各軍分區(警備區)司令部將政治考核合格考生名單上報省軍區招生辦,由省軍區招生辦匯總交省教育考試院。
3.7 月 4 日前,各軍分區(警備區)司令部將本地區考生《政治考核表》匯總后送交省軍區招生辦。
(四)經費保障
考生政治考核、軍檢所需經費由縣級財政負責,納入年度征兵工作經費中解決,各軍分區(警備區)組織好考生報考所在地人武部與軍檢醫院體檢費的結算工作。其他經費按全國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執行, 不得向考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軍檢費用。
五、投檔和錄取方法
(一) 軍隊院校在本科提前批次實行遠程網上錄取。考生應按全省統一規定的時間及要求填報本科提前批志愿。
(二) 省教育考試院根據省軍區招生辦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軍檢合格考生名單,依據考生志愿和分數,按照院校招生計劃數量的 100% ,區分性別、專業類別和體檢合格標準投檔。政治考核或軍檢結論為“不合格”的考生,不能投檔。
(三) 烈士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在投檔比例范圍內優先錄取。
(四) 具體投檔和錄取方法,由省教育考試院另行通知。
六、有關要求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 軍隊院校招生工作是培養能夠擔當強軍重任優秀軍事人才的基礎工程,涉及廣大考生切身利益,反映軍隊招生系統改進作風成效。軍地各級要本著對黨的事業高度負責和為軍隊現代化建設儲備高素質人才的態度,密切協調,科學計劃,精心部署,按時間節點認真落實好軍隊院校招生各項工作。
(二)嚴格遵守程序標準。 嚴審報考條件,防止年齡、身份、學生軍訓成績和兵役登記情況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參加軍檢。 嚴肅政治考核,各軍分區(警備區)要周密籌劃部署,組織所屬人武部按時間節點完成考核任務,不得走過場。嚴格面試體檢,認真落實面試組負責人制和主檢醫生負責制、體檢結果公示制,堅決防止各種人情干擾。嚴密錄取程序,必須按計劃指標、招生標準、規定比例投檔,投檔數量不足應當公開缺招計劃、公開征集志愿,嚴禁在招生章程外附加錄取條件,嚴禁私自調整招生計劃。
(三)廣泛開展招生宣傳。 今年,軍隊院校調整改革范圍廣、變化大,涉及招生院校、專業設置、培養模式、選拔條件等方面,軍地各級要安排專門力量,搞好整體籌劃,有針對性地做好招生宣傳工作。要突出集中宣傳,準確把握公布招生計劃、填報志愿、政治考核和軍檢等時機,集中開展形式多樣的招生政策宣傳,形成多方位全覆蓋的宣傳聲勢。要突出融合宣傳 , 將報刊、電視、橫幅、標語等傳統手段和網站、微信等新興媒體融合在一起,構建多渠道的招生宣傳網絡,持續增強軍校招生影響力;同時,將征兵宣傳工作與招生宣傳工作融合在一起,科學統籌時間、人力、媒體等資源,切實提升宣傳活動質效。要突出精準宣傳,各單位把轄區重點高中作為宣傳的主要陣地,進校入班,在學校醒目位置張貼海報,向高中畢業生發放宣傳手冊,確保考生及時了解招生工作資訊。
(四)深入推進陽光招生。 進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開力度,切實做到 政策規定、招生計劃、考生資格、考試成績、錄取信息、申訴渠道和違規處理 “七公開” ,全程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監督,讓招生工作始終在陽光下運行 。各級要開通 查詢舉報電話(省軍區招生辦舉報電話: 0731-84570596 ;省軍區紀檢部門舉報電話 0731-84570192 ) 和舉報信(郵)箱, 把招生工作納入輿論、社會、群眾和紀律監督,以公開透明促公平公正。對考生和家長反映舉報的問題,一律登記在案,按程序按規定有效妥善處理;對招生錄取過程中出現的申訴復議,組織復議組集體研究、及時回復;對查證屬實的違規違紀問題,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倒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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