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成青少年權益曾受損
團省委調研報告顯示,受損情形包括遭受同學歧視、各種形式的暴力等
共青團廣東省委6月1日公布了《廣東省青少年權益意識調研報告》,有六成青少年都曾遭遇過權益受損,形式包括遭受同學歧視、各種形式暴力、生存權受威脅等。調研組指出,這一比例尚未包括隱性受損的情況,由此顯示,當前青少年的權益保護現狀不容樂觀。
權益受損卻不自知
此次調研對象主要涵蓋了廣東省15歲-25歲的學生、農村青少年、城鎮青少年、外來青壯年務工人員以及特殊青少年(如未成年犯、吸毒青少年等)五種群體。
調研顯示,有55.2%的受訪者表示自身權益“偶爾”受到損害,40.4%認為自己的權益“從來沒有”受損,少數人(4.4%)的權益“經常”受到侵害。而青少年認為他們權益的受損情況對其生活的影響,則集中在“一般”(45.4%)和“比較嚴重”(27.3%)這兩個層面。
調研組發現,雖有較大比例受訪青少年遭遇過權益受損,但有50.1%的受訪者表示僅是聽說過青少年的相關權益,但不了解其中具體涵義;有10.4%的則根本從沒聽說能為自己維權的方式。考慮到“清楚自身權益”為“意識到自身權益受損”的前提,調研組分析認為,有一部分青少年盡管聲稱自身權益沒有受到損害,但實際上可能并非如此。如果將反映有遭遇“偶爾”和“經常”權益受損的受訪者,與“權益隱性受損”的這部分受訪者人數疊加,青少年權益保護現狀將不容樂觀。
各群體受損面不同
從調研對象中的學生群體反映情況看來,“學校亂收費”(49.6%),“遭受同學歧視或其他各種形式的暴力、威脅”(21.0%)、“經常在節假日補課”(10.4%)、“課外負擔重”(9.9%)、“老師體罰”(6.3%)等,為該群體權益受損頻率較高的形式。
農村青少年普遍反映“因各種原因未享有法定教育”(21.6%)、“在自身發展、戀愛婚姻等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阻礙”(13.3%)和“受到歧視或不公正待遇”(13.1%),自身的發展權、受教育權、生存權都受到威脅。
城鎮青少年則反映,他們的權益受損多體現在“在生活、工作、學習、心理遇到困難或困惑時,得不到有效救助”(56.6%)和“醫療、就業等各種社會保障措施落實不到位”(18.9%)等。
超六成投訴未處理
調研曾問及受訪者,當權益受損時“是否向有關部門投訴”時,結果顯示,向有關部門投訴的比例(56.1%)要高于沒向有關部門投訴的人比例(43.9%),受訪對象有意識要找學校、公安司法機構及當地政府求助。
但對于投訴或求助的處理結果,有超過六成(62.0%)的情況是有關部門“受理了,卻沒下文”,四分之一(25.3%)的情況是投訴的部門“受理了,并且有處理結果”,有相當一部分(12.7%)的情況是從沒有得到有關部門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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