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市關于我市2016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
(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張歡等3名需進一步檢查考生體檢結果的公告
根據市人社局、市公務員局《關于我市2016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補檢、進一步檢查考生體檢結果的公告》(2017年第18號),2017年4月20日,我局組織張歡、王紅卉、李寧子3位需進一步檢查考生進行了體檢。現將進一步檢查考生的體檢結果公告如下:
一、王紅卉、李寧子體檢結論為“合格”,可進入下一招錄環節;張歡初檢結論為“不合格”,可申請復檢。
二、招考單位或考生對本次檢查中屬于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進行一次,只復檢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申請書請送交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考錄培訓科(綿陽市涪城區南河路26號,電話:2267794)。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復檢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考錄資格。
三、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請于7日內向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務員考錄培訓科(綿陽市涪城區南河路26號,電話:2267794)書面提出。
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綿陽市公務員局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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