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文科綜合(含思想品德、歷史)、理科綜合(含物理、化學)以及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體育。考查科目為: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校本課程。考查科目由縣(區)教育局組織實施,其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考試科目的考試范圍和要求詳見《巴中市2017年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各學科考試說明》(附后),各學科試題易、中難度、較難題比例約為7:2:1.
考試時間、科目安排及分值
其中:文科綜合含歷史90分,思想品德60分:理科綜合含物理90分,化學60分。
表達和呈現方式。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用分數表達,等級呈現。單科等級劃分區間:A為135-150分,B為120-134分,C1為105-119分,C2為90-104分,D1為75-89分,D2為0-74分。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地理、生物結業考試及體育考試成績參照以上標準劃分等級。總分等級劃分區間:A為738-820分,B為656-737分,C1為574-655分,C2為492-573分,D1為410-491分,D2為0-409分。各地不得按考試成績給學校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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