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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關于做好2017年4月全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認定教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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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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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關于做好2017年4月全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認定教師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201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認定教師資格考試將于4月15日開考,為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

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具體考試科目以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布的考試計劃為準。

(二)教師資格認定考試

4月15日上午9:00-11:30 教育學

4月15日下午14:30-17:00 教育心理學

二、考前準備工作

(一)各盟市要提前做好試卷保密室、標準化考點監控系統以及所有考試作弊防控系統設備的運行、使用情況的檢查工作,確保考試期間正常使用。

(二)各盟市及各考點要認真組織學習最新修訂的《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統一考試考點考場設置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統一考試施考程序(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統一考試試卷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統一考試偶發事件處置辦法(試行)的通知》等相關考務文件及培訓教材,切實做到所有考試工作人員熟練掌握考務要求,并制定詳細的考試工作方案。

(三)各考點要及時加入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在RTX系統創建的 2017年4月自考、教師資格考試群,并下載安裝綜合考務管理系統,做好測試等準備工作。

(四)提前做好考生指靜脈驗證場所的選定、網絡搭建、設備調試等相關工作,確保指靜脈驗證工作有序進行。

三、試卷安全保密工作

各盟市要加強對涉密人員的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并完善內部工作制約機制,把試(答)卷的安全保密工作做細、做實。試卷的運送、保管、分發等各個環節嚴格按照《教育部等10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環境綜合治理和考試安全工作的通知》和《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統一考試試卷安全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各盟市要確保試卷保密室視頻監控全面覆蓋,不留死角。試卷進入保密室后嚴格落實錄像回放制度。

四、考試組織管理工作

(一)領送試(答)卷的安排及要求

1.領取試卷安排(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領送試(答)卷人員必須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分管領導或相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帶隊,持單位介紹信,配備公安人員押運,并使用全區統一配備的試卷運送專用車輛運送試(答)卷,嚴禁無關人員搭乘運送試(答)卷的車輛。

3.考試結束后,各盟市要按領取試卷時的交接單整理考試材料(自學考試材料包括答卷、備用卷、筆跡卡、備用筆跡卡;認定教師資格考試材料包括備用卷、答題卡、備用答題卡),并按規定時間送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二)狠抓考場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各盟市要加強考風考紀的管理力度,無論工作人員還是考生進入考點必須查驗證件。考試期間,要充分利用標準化考場的設備,采取人防和技防并舉,防范各種作弊行為,嚴厲打擊利用無線電設備考場內外串通作弊、替考和有組織的團伙舞弊等嚴重違規違法行為。對于不履行職責,玩忽職守的監考人員要當場撤換,并按照自治區教育廳頒發的《內蒙古自治區國家教育考試監考員獎懲暫行辦法》給予相應的處罰。

(三)加強對考點周邊環境的治理與監控。要派專人在考前、考中巡查考點周圍是否有販賣試題、答案等資料的異常情況,一經發現立即協助公安部門進行處理,并及時上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四)監測并及時上報有害信息

4月10日至4月17日期間,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要安排專人按照國家考辦要求集中搜集互聯網上出現的危害招生考試安全、公平、公正和考生利益的各類有害信息,認真研判,及時上報。一經發現,立即通過RTX系統上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信息中心根據上報信息的性質及時做出處理。各盟市在4月7日前將本盟市負責監視、搜索網上有害信息人員名單及聯系電話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信息中心,聯系人:孫海東,聯系電話:0471-3261707.

(五)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工作要求,考試期間實行零報告制度。從試卷到達之日起至答卷送到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止,各盟市須在考前每天18:00前、考試期間每天13:00和18:00前通過RTX系統2017年4月自考、教師資格考試群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報告當天的試卷安全保密情況及考試情況(見附件一)。各盟市要將本次考試的領導組織、人員配備、聯系方式等信息,于4月7日18:00前以電子文件的形式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考務四處(見附件二)。考試期間,如請示與考試有關的問題須聯系值班組(注:值班組設置于RTX系統組織架構自治區考試中心的子項中)。

(六)制定本級應急預案。各盟市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

五、其他

(一)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要提前聯系當地相關部門,協調好考點所需武警或公安人員。

(二)各考點須在考前向考生宣讀或校園播放《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考試作弊入刑的條款(見附件三)。

(三)備用卷的啟用要嚴格按照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下發的《內蒙古自治區教育考試備用卷管理辦法》執行。

(四)自學考試組織管理注意事項

1.如果某考試科目出現整科缺考的情況,則無需啟封帶塑料薄膜的封套。

2.試卷袋設有兩個封舌,啟封時注意方法要正確,不要損壞袋內封舌,袋內的封舌留做密封答卷時使用。

3.筆跡卡在盟市領取試卷時統一發放,其中筆跡卡數量按照每個考點的考場數配發,備用筆跡卡按照每個考點每半天1袋進行配發。

4.試卷進入考場后,在考試結束前嚴禁任何人帶出考場(因特殊情況確需從尾考場調用試卷情況除外)。考試備用卷的配備以考點為單位,凡每個考點同一科目考試的考場全部編排為滿考場(15人或30人)則配備一袋(5份)備用卷,若有尾考場(不足15人或30人)則不配備備用卷。考試期間每場考試的備用卷保存在考點考務辦指定的帶鎖鐵柜中。

5.未配備備用卷的科目,確需使用尾考場的空白卷時,要通過RTX系統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值班組請示,同意后考點可按規定從尾考場調用試卷,并認真填寫《內蒙古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使用空白卷登記表》(見附件四),并由考點主考指派二人以上考務人員同時進入尾考場進行調配。

6.每場考試結束后,監考員必須認真清點答卷(包括缺考、空白試卷)、筆跡卡份數,然后二人同行到考點考務辦公室,將已裝入袋內的筆跡卡與考場記事卡一并交驗收人員驗收,合格后密封簽字。同時,將答卷按座位號從小到大的順序進行裝訂(包括缺考、空白試卷)。裝訂試卷時,同一考場同一科目考試人數不超過15人的答卷可以使用厚層訂書機裝訂,超過15人的答卷仍使用打孔線裝辦法裝訂。

7.監考員在整理答卷時要注意右下角是否對齊,避免倒裝、錯裝答卷情況的發生。

8、盟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要認真做好備用卷的發放與回收工作,與各考點交接程序要按照試(答)卷的交接手續進行。考試結束后,所有未使用的備用卷以及因全場缺考而未啟封的試卷必須在塑料封套外統一使用即時貼標明考區、考點、考場,隨同《啟用備用卷登記表》、《使用空白卷登記表》等考試材料一并上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六)考試期間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值班電話: 0471-3261814;向社會公布的自治區考試中心舉報電話:0471-3261805,舉報傳真:0471-3261714-803,舉報信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考務監察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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