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招考辦昨日通報,中等職業學校于8月1日至27日進行招生的注銷和補錄工作。未被錄取的考生、已被職業類學校錄取而要求放棄原錄取結果的考生、未辦理升學報名手續的往屆生等均可參加補錄。
只能注銷和補錄一次
廣州市招考辦將組織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進行補錄。各招生學校的補錄計劃數按第一階段錄取后的該校剩余計劃數與該校錄取注銷數之和計算。已被中職學校錄取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不注冊報到的,由錄取學校在中招錄取系統上注銷其錄取資格。未被錄取的考生、已被職業類學校錄取而要求放棄原錄取結果的考生、未辦理升學報名手續的往屆生等均可參加補錄。每個學生只能注銷、補錄一次。
據介紹,補錄工作由招生學校以注冊入學的形式進行。為確保中招數據的一致、準確,所有注銷、補錄的信息必須錄入廣州市中招錄取系統。對未辦理升學報名手續要求參加補錄的往屆生和其他考生,招生學校必須在廣州市中招錄取系統錄入學生的基本信息數據,才能進行補錄。
憑準考證辦理補錄
凡要求補錄的學生,需憑廣州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準考證到招生學校辦理補錄手續。未辦理今年升學報名手續、但要求參加補錄的初中往屆生和未能升學的高中畢業生,憑身份證及初、高中畢業證或結業證辦理補錄手續,并填寫《2012年廣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注冊入學補報名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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