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教育部發布2016年國家教育督導工作報告。2016年聘任新一屆國家督學243人。完成了2016年全國義務教育語文、藝術質量監測工作,推進本科教學質量報告制度建設,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和專業學位水平評估等工作。同時,全國64%的縣(市區)通過義務教育發展均衡評估。
報告指出,不斷完善教育督導制度,切實加強督學隊伍建設。一是完善教育督導制度。印發《督學管理暫行辦法》,建立督學管理制度,對各級督學隊伍的選拔、聘任、培訓、考核、監督等作出規定。二是加強督學隊伍建設。聘任新一屆國家督學243人,覆蓋教育行政管理、教學、科研各個領域,結構更加合理。三是深化教育督導改革。四是加大督導問責和信息公開力度。對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水平下滑地區政府和教育部門、教育熱點難點問題、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置不力的地方教育部門進行約談,要求限期整改。
報告指出,重點做好督政工作,大力促進教育公平。一是繼續做好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督導認定。繼續開展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評估認定,全年522個縣(市、區)通過國家督導評估認定。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824個縣(市、區)通過國家督導評估認定,通過縣區總數達到全國總數的64%,上海、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廣東、福建7省市已整體通過驗收。二是穩步推進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三是啟動實施義務教育學校建設工作。四是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五是統籌推動加快中西部教育發展。
報告指出,解決突出問題,維護教育系統安全穩定。一是強化學校安全監管。二是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三是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四是督查督辦突出問題。針對個別學校校園環境污染事件等教育重大突發事件,開展兩次專項督導。就懸崖村小學學生上學問題、個別學校教育亂收費等問題進行實地核查。
報告指出,積極開展評估監測,規范學校辦學行為。一是提高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水平。截至目前,11個省(區、市)的 29個縣(市、區)被認定為第一批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二是積極推進中小學校評估工作。研究制訂中小學校素質教育督導評估辦法及中小學校管理評價指標和網評工具,并在全國部分省市選取學校進行試測。三是組織開展職業院校評估。四是認真開展國家義務教育質量監測工作。組織完成2015年義務教育數學、體育學科監測報告。部署并組織完成2016年全國義務教育語文、藝術質量監測工作。五是穩步推進本科教學評估工作。組織召開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評估專家委員會工作會議進行評估審議,28所高校通過合格評估。六是積極推進本科教學質量報告制度建設。促進高校教學質量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七是組織開展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和專業學位水平評估。認真處理學位論文作假行為,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學術環境。組織開展研究生專業學位水平評估,在法律、教育、臨床醫學(不含中醫)、口腔醫學、工商管理、會計、藝術(音樂)等8個專業類別進行試點。協調學位中心推進研究生專業學位評估試點工作。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