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河北省教育廳了解到,我省2017年中招政策出臺,今年我省繼續推行將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指標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學校的招生改革。
中考將于6月21日、22日舉行
2017年中考將于6月21日、22日進行。其中21日上午進行語文考試,下午進行理綜、文綜考試,22日上午進行數學考試,下午進行英語考試。在文科綜合開卷考試中,考生可攜帶相關課程的教科書進入考場,其他資料不得帶入考場。答卷時可以查閱準許攜帶的教科書,獨立答題。
我省將嚴格控制初中復讀。所有往屆初中畢業生均以社會考生身份報名參加中考,原則上不得報考普通高中。
根據我省相關政策,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本地戶籍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享受與當地常住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待遇,具體報名、審核、錄取辦法及條件由各市根據本地實際制定。
初中所有學校不得接收無學籍學生
每年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分配名額都是廣大學生、家長關注的焦點。省教育廳強調,將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部分公助生招生指標分配到校,規范學籍管理是基礎。初中所有學校不得接收無學籍學生,不得隨意轉出或接收學生,嚴禁掛空籍和無籍就讀,杜絕一生多籍或一籍多生現象。特殊情況確需轉學的須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初中擇校生不享受公辦省級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標分配到校政策。對違反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出現未經批準轉出或接收學生、虛假中考報名等擾亂招生秩序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減少該校的省級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生數額,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高中不得錄取無中考成績學生
為嚴格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我省要求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必須以中考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定結果為錄取依據,不得錄取無中考成績的學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單獨組織招生考試或依據競賽成績單獨錄取;不得在規定的招生時間前以任何形式提前錄取;不得派出人員或聘請人員在規定的生源地以外的地方開展招生業務;不得以金錢、實物或其他形式收買或變相收買學生;不得以收取押金、扣押檔案等方式限制學生報考。
招生計劃實行中考前公告制度,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在規定范圍內公告,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將通過省教育廳門戶網站向全省公告。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自行錄取生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以下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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