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印發通知,在全市啟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以各級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為載體,以精準貼近服務為方式,以各項就業創業政策為引導,為高校畢業生提供有針對性的指導服務和政策支持,吸引高校畢業生在津就業創業。重點實施能力提升、創業引領、校園精準服務、就業幫扶、權益保護等五項行動。
實施能力提升行動
各高校將加強就業指導師資培養,完善就業指導課程內容,開展多種形式的模擬實訓、職業體驗等實踐教學活動,加強有針對性的職業指導。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單獨指導、集體宣講、職業素質測評、模擬面試等多種形式的就業指導活動,幫助大學生了解就業形勢,合理設定就業目標,提升求職能力。通過開展職業素質測評,幫助畢業生了解自身特點、職業能力,合理確定求職方向,通過組織團體指導、應聘模擬訓練等活動,幫助高校畢業生提高求職應聘能力。根據高校畢業生的特點和需求,不斷改進方式方法,提高職業指導效果。
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對經認定的就業見習基地組織開展就業見習的,給予生活費補貼、帶教費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補貼。鼓勵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高校畢業生可結合所學專業和就業需求,自主選擇培訓單位及培訓項目,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對符合相關條件的,可享受培訓費、鑒定費和生活費補貼,切實提高畢業生技能水平和就業能力。
實施創業引領行動
各高校將積極開設創新創業類課程,將創業教育納入學分管理。不斷優化創業教育師資結構,吸納有實踐經驗的創業者、職業經理人和其他專業人員加入師資隊伍,完善創業服務功能,根據本校學生創業特點,組織創業相關活動,開展政策、信息、技術和融資指導等服務,免費為創業學生提供代理服務。允許在校學生利用彈性學制休學創業,在校學生利用彈性學制休學創業的可視為參加實踐教育,并計入實踐學分。鼓勵高校建立創業學生俱樂部、創業學生聯誼會、創業學生宣講團等多種形式的創業交流互助平臺,舉辦創業項目展示會和推介會等活動,提供形式多樣的創業服務。
市創業服務指導中心和各區創業服務機構為高校畢業生提供項目篩選、創業培訓、融資服務、跟蹤扶持等“一條龍”創業服務。對創業成功的畢業生,及時兌現擔保貸款、崗位、社保、房租等補貼政策。對扶持畢業生創業的單位,及時兌現創業培訓、孵化基地等政策,進一步發揮政策扶持效應,引導鼓勵高校畢業生創業,擴大畢業生創業規模。
實施校園精準服務行動
各高校向社會主動發布本校畢業生生源信息,方便用人單位了解求職信息。進一步強化畢業生在校期間就業服務,建立畢業生求職意愿信息數據庫和用人單位崗位需求信息數據庫,搭建信息對接的服務平臺,運用微信、微博、APP移動客戶端等技術手段,實現精準推送就業服務和崗位、政策信息。
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充分利用民營企業招聘周、高校畢業生服務月等活動,積極開展公共就業人才服務進校園。市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每周至少舉辦一場綜合性大型招聘會,同時適應高校畢業生的不同就業需求,每月舉辦1-2場專業性的招聘會,增強活動實效性。各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每月舉辦1-2場面向高校畢業生的招聘會。積極組織各類高校畢業生專項、專場招聘活動,最大限度滿足各類高校畢業生的就業需求。
實施就業幫扶行動
完善實名管理。健全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信息數據庫,將每一名應屆未就業畢業生納入數據庫,并確保信息完整準確。各級人社部門所屬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公共就業平臺面向所有高校畢業生開放。同時,按照實名制精準服務和動態化管理要求,對已登記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信息按戶籍進行層層分解,組織基層平臺工作人員逐人了解高校畢業生個人情況、學習培訓、就業需求、家庭狀況等基礎信息,開展一次職業指導,提供一份政策清單,發放一本就業服務手冊,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
加強就業援助。各區人力社保局將就業困難畢業生納入困難群體范疇,專人負責,“一對一”指導和服務,優先推薦崗位信息,優先參加培訓見習,優先提供創業扶持。對各類企業吸納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給予1年崗位補貼和3年社會保險補貼。對本市院校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畢業生、殘疾畢業生,本市院校或本市生源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離校未就業畢業生,以及零就業家庭、單親家庭、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家庭本市生源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及時落實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力爭幫助更多困難畢業生盡早實現就業創業。
實施權益保護行動
各區人力社保局針對畢業生實際需求,強化政策解讀與服務,進一步簡化政策享受流程,對提出享受政策申請的高校畢業生,協助做好材料準備、手續申報等事項,確保政策盡快兌現。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監管,結合人力資源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專項行動,嚴厲打擊招聘過程中的欺詐行為,及時糾正性別、民族等各類就業歧視現象,切實維護畢業生就業合法權益。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生,參照高校畢業生享受相關就業創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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