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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工程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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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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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軍工程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根據教育部、中央軍委訓練管理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科學的精神,維護廣大考生的根本利益。

(二)在注重提高研究生招生質量的前提下,充分考慮社會需求,反映學校學科建設需要。

(三)對考生的政治素質、專業基礎、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等進行全面考查,并采取差額復試的辦法,導師與考生通過復試進行雙向選擇。

(四)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并根據入學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擬定錄取名單。

二、復試組織與安排

(一)組織領導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指導、督查各院、直屬系復試工作小組履職情況。

各院、直屬系成立復試工作小組,負責具體指導、協調、組織本單位的復試工作,并確定本單位各學科點擬錄取名單。復試工作小組成員須包含本單位分管紀檢領導。

各學科點(或相近學科點)成立面試導師組和外語口語測試小組,具體負責本學科專業的復試工作。面試導師組成員不少于5人。

(二)日程安排

3月28日,考生攜帶相關材料(見表1)到學校研招辦(機關樓三樓西側)報到,領取量化評估表、復試審定表、體檢表等材料。

3月29日上午,考生在海工醫院參加體檢,下午14:30~16:30參加外語聽力考試(聽力接收設備自備)、專業課筆試。

3月30日,考生到各院、系指定面試地點參加外語口語測試和綜合面試。

三、復試內容

考生達到2017年教育部規定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方可參加復試。

(一)資格審查

由研招辦統一組織。考生須提供材料見表1。

研招辦將對考生提供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入學報到時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校學習成績表等材料進行審查,不符合條件的考生不得參加復試。應屆生入學前不能取得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復試資格,已錄取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表1 考生復試報到攜帶材料一覽表

(二)體檢

由研招辦在海工醫院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海軍工程大學2017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體檢由研招辦在海工醫院統一組織。

(三)筆試(100分)

專業課筆試:由研招辦統一組織,考試時間90分鐘。各院、直屬系負責命題,全校集中閱卷。考生的考試科目應符合招生簡章的要求。

(四)面試(100分)

1.外語聽力測試(20%)

由研招辦統一組織。考生收聽錄音作答,考試時間30分鐘。

2.綜合面試(80%)

綜合面試可由各院、直屬系或各學科點(或相近學科點)組織,采取隨機抽題、現場作答、集中評議、量化打分的方式,并實行面試環節一票否決制(綜合面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面試過程須全程錄音錄像,影音資料刻盤交學校研招辦備案。

內容包括外語口語測試(10%)、考研動機(10%)、業務能力(50%)和個人特長(10%)四部分。各單位應提前命制外語口語測試試題,供考生抽取答題,可采用對話的方式,并應包含即興對話內容。其他內容面試時間為10分鐘左右,有筆錄,當場給分,要注重考查考生的考研動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專業能力、培養潛力和創新意識等,并應給予考生一定時間展示其綜合素質和個人特長。

(五)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考生須在復試中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其中一門由研招辦統一組織,另外一門(及以上)由各院系組織。院系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分,但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六)政治考核函調

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考生本人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等現實表現。考生應在復試時提供相應的考核佐證材料。

四、調劑要求及程序

(一)基本要求

1.初試成績達到《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符合我校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滿足《海軍工程大學2017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中規定的其他報考條件。

(二)調劑程序

1.接收調劑的專業按照實際缺額公布招收調劑人數。

2.調劑考生通過登錄研招網(http://yz.chsi.com.cn)調劑系統提交調劑志愿,準確填報信息。

3. 學校審查調劑考生資格,并通過調劑平臺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考生應于24小時內在網上確認同意接受我校復試(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并按我校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復試。

4.學校將向復試合格的調劑考生發送待錄取通知,考生須在24小時內予以答復,逾期將取消其擬錄取資格。

五、破格復試

學校原則上不進行破格復試。確屬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特殊人才,須符合上級部門關于破格參加復試的相關政策要求,并由各院、直屬系專門組織面試考核,詳細說明考生個人信息及破格理由,報學校審定后,按照規定的程序上報湖北省教育廳審批。

六、成績核算

入學考試總成績(Z)的計算方法

Z=C+F

其中,C為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F為復試成績(為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之和,滿分為200分),兩者之和即為入學考試總成績Z,滿分為700分。

七、錄取工作

錄取工作由研招辦牽頭組織。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相關政策規定,根據各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考生報考及招生考試總成績排名情況進行擇優錄取。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初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排序。

擬招收無軍籍地方碩士研究生的導師必須經過遴選,遴選后未經培訓合格的新任碩士生導師,不得招收碩士研究生。退休前不能完成指導工作的導師原則上不得安排招生。

八、信息公開公示

為加強信息公開,高效、及時地公布招生信息,學校研招辦將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查字典新聞網”、微信公眾平臺和校園網公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擬復試人員名單、擬錄取考生名單等,其中擬錄取名單公示期不少于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錄取。

九、咨詢及申訴渠道

聯系部門:海軍工程大學研招辦

聯系電話:(027)83642841

電子郵箱:hjgcdx_yzb@163.com

微信公眾號:海軍工程大學研招辦

海軍工程大學研招辦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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