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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郵電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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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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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郵電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以及教育部其他自主招生相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我校在2017年高考招生中繼續開展自主招生工作,以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品學兼優的學生。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的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協調處理學校本科招生日常事務。

一、招生計劃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計劃控制在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即184人)以內,納入我校年度招生計劃中。

二、自主招生專業(類)及各專業(類)報名條件

我校今年有以下9個專業(類)開展自主招生工作,面向思想品德優秀、理想信念堅定、身心健康的理工類高中畢業生,同時考生還須具備所報考專業(類)要求的以下報名條件:

對于工業設計專業,愛好設計創意,具備一定美術基礎,參加過省級及以上青少年創新設計大賽、青少年設計藝術類大賽并獲獎勵的考生也可報名。

對于工商管理類、物聯網工程專業,高中階段獲得英語學科競賽省級及以上獎項的考生也可報名。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應按照上述各自主招生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并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考。

三、報名流程

1.網上報名: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報名條件的申請者須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網址為:https://gaokao.chsi.com.cn/zzbm/)進行報名,報名時間從2017年3月16日10:00開始。進入報名系統后,根據系統提示,按要求認真、如實、完整填寫基本情況及志愿管理信息。

請注意:

(1)凡有意報考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過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報名自主招生的高校總數不得超過3個。

(2)在報名過程中,考生須慎重選擇我校上述自主招生九個專業(類)中的一個專業(類),不可同時申請多個專業(類),網審通過后不得變更自主招生專業(類)。

(3)考生的證明材料可以形式多樣,但以體現高中階段個人學科特長及創新潛質相關證明材料為主。考生須將各類證明材料的掃描件及北京郵電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申請報告 (申請報告須按照附件(一)中的要求完成(否則視為報告無效)上傳至報名系統中(其中申請報告在報名系統中志愿管理-附加材料模塊上傳)。

上海市、浙江省考生可向我校同時提供綜合素質評價材料,我校將其納入自主招生的初審評價中。

(4)若中學(單位)、社會團體或專家實名向我校推薦考生,須對推薦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推薦材料須具體、詳實,且須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單獨上傳。專家須在推薦信中附上專家簡介、聯系方式,單位或團體須在推薦材料上加蓋單位公章、附上聯系人方式,以便我校核查。

2.中學審核及公示:考生通過報名系統下載并打印報名申請表后,請中學確認所填寫內容是否屬實、中學審核人簽字并加蓋中學公章。往屆生或中學發生變動的考生,高中階段成績需同時加蓋原中學教務部門公章。中學要公示所有經確認報考我校的考生名單及相關材料。

3.上傳申請表及完成報名:經中學審核蓋章的報名申請表掃描件須在報名系統中上傳,上傳完成后點擊完成上傳,點擊后報名系統中考生的狀態由待上傳申請表變為待審核(請耐心等待學校審核),考生完成報名。考生須在2017年3月25日17:00之前完成上述操作,否則視為放棄我校自主招生報名。

4.網審:我校設立網審工作組,負責對報名系統中考生狀態為待審核(請耐心等待學校審核)的網上報名資料進行基本審核。網上報名材料或自主招生申請報告不符合要求,或者未能說明考生符合所報專業(類)的報名條件及報名要求,將無法通過網審。

在報名系統中,網審工作組對發現的問題進行留言提示。考生僅可進行一次修改,修改截止時間為2017年3月27日17:00。

網審通過的考生志愿狀態標記為材料審核通過(待初審),網審未通過的考生志愿狀態標記為報名未成功(待補充材料)(在修改截止時間之前,報名未成功(待補充材料)狀態的考生僅可進行一次修改并提交)或審核未通過。

5.寄送報名材料:考生網審通過后才可以向我校寄送報名材料,我校不受理網審未通過的考生寄送的材料。寄送的報名材料包括:中學審核蓋章后的報名申請表、自主招生申請報告、獲獎證書復印件(報名系統中上傳的所有獲獎材料,同時要求在復印件上加蓋中學公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單的復印件等。考生須按以上材料順序裝訂成冊(A4標準,裝訂時將報名申請表作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在2017年4月1日之前寄至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以我校實際收到報名材料為準,逾期將不再受理)。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若中學(單位)、社會團體或專家實名向我校推薦考生,推薦材料須單獨郵寄至我校,不得與考生報名材料一起郵寄,請在2017年4月1日之前寄至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以我校實際收到報名材料為準,逾期將不再受理)。報名材料概不退還。

由于其他快遞方式可能無法將報名材料或推薦材料直接送至我校招生辦公室,建議采用郵政EMS特快專遞方式寄送材料,同時請在快遞信封右上角以醒目粗筆注明自主招生+專業(類)+報名號后四位字樣。

郵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10號

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編:100876

電話:010-62282045

6.收寄狀態查詢:我校收到考生的報名材料后,將在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中顯示。考生須及時登錄查詢個人材料郵寄狀態。

四、選拔程序

我校招生辦公室負責開展自主招生工作,并組織相關專家參與選拔。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選拔程序。

1.初審

對于考生寄送的紙質材料,我校將組織專家根據考生的報名材料所體現出的綜合素質(包括考生個人陳述、學業表現、思想品德與社會實踐等)、學科素質(包括考生的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學科競賽獲獎情況、對于所報專業(類)的認知和發展規劃情況等)進行評審。我校將根據專家評審結果、自主招生各專業(類)報名情況、生源區域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初審通過考生名單。我校在初審過程中將適當向中西部地區考生和農村地區考生傾斜。

考生可于2017年4月27日后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zsb.bupt.edu.cn)查看初審通過的考生公示名單,也可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查詢個人初審結果,我校不再采用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如有變動,請隨時關注我校本科招生網的通知。

2.確認考試

《北京郵電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將于2017年4月27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布,通過我校自主招生初審的考生,須按照該通知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完成確認參加考試工作,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3.報到

完成考試確認的考生,須按照《北京郵電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考核通知》的要求,在2017年6月10日攜帶相關材料來我校辦理報到手續,參加考核。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的考生不得參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

4.考核

2017年6月11日進行考核。

考核分為知識能力測試和學科特長測試。其中,知識能力測試滿分300分,學科特長測試滿分150分。

知識能力測試考核形式為筆試,筆試內容分為數學和思維能力測試兩門科目。

筆試結束后,考生須參加我校針對自主招生各專業(類)組織的學科特長測試。學科特長測試由我校根據相關學科、專業(類)特色及培養要求,組織學科專家進行。

選擇電子信息類(信息通信)、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自動化、工業設計、信息安全、工商管理類、物聯網工程專業(類)的考生學科特長測試考核形式為面試;選擇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的考生學科特長測試考核形式為面試+上機測試(可選),考生在報到時可自愿申請是否參加6月12日進行的上機測試,上機測試成績單列,不計入考生學科特長測試成績;選擇軟件工程專業的考生學科特長測試考核形式為新知識講授+上機測試+面試。

特別說明:選擇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且在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以下簡稱NOI)中獲得銅牌(或者為NOI中D類選手并且競賽成績已超過銅牌分數線)及以上獎項的自主招生考生,免于參加筆試和上機測試,僅參加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針對上述考生所單獨組織的面試考核,面試考核滿分100分。

5.入選名單

根據考生自主招生考核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知識能力測試成績+學科特長測試成績)、自主招生各專業(類)情況,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自主招生各專業(類)的入選名單。對于在NOI中獲得銅牌(或者為NOI中D類選手并且競賽成績已超過銅牌分數線)及以上獎項的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自主招生的考生,若面試考核成績達到90分以上,可進入我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自主招生入選名單。

入選總人數不超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0%,將根據生源質量情況而定。

6.公示

自主招生各專業(類)獲得認定的入選考生名單于2017年6月21日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公示,并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考生也可通過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查詢個人結果。

五、錄取辦法

1.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僅享受所認定自主招生專業(類)的優惠政策。

2.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須在2017年7月5日前(高考成績出分且高考志愿填報完成后)登錄我校本科招生網,根據自主招生考生信息反饋通知要求按時向我校招生辦公室反饋相關信息。如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須在7月5日前通過傳真向我校招生辦公室說明情況。

3.自主招生各專業(類)的優惠政策見下表,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須按照下述要求填報志愿:

注:(1)【模擬投檔線】自主招生考生錄取前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2)對于獲得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工業設計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在高考志愿填報時須按照上述原則填報志愿。若考生能被我校錄取,則在所學專業大類培養后將被分流至所獲得自主招生資格的專業。

(3)上表中錄取條件所列優惠政策適用于上海、浙江以外的省份。對于上海市、浙江省考生的優惠政策,參見下面第7、第8條。

4.未按照我校上述要求填報高考志愿的考生,視為放棄我校自主招生資格。

5.通過我校考核并進入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自主招生入選名單的考生中,上機測試成績優秀者(上機測試成績滿分100分,達到85分及以上為優秀),以及在NOI中獲得銅牌(或者為NOI中D類選手并且競賽成績已超過銅牌分數線)及以上獎項者,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高考投檔成績達到當地理工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即可被我校錄取。

6.所有享受降分錄取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均不得低于當地理工類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由我校審核、錄取。對于上海市、浙江省、山東省等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按該省份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

7.對于上海市考生,獲得電子信息類(信息通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3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錄取;獲得軟件工程、工商管理類、工業設計專業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錄取;獲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享受一本線優惠政策)、物聯網工程專業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上海市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及以上,方可被我校錄取。

8.對于浙江省考生,獲得電子信息類(信息通信)、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和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專業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浙江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5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錄取;獲得軟件工程、工商管理類、工業設計專業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浙江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4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錄取;獲得物聯網工程專業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浙江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上20分及以上,方可被我校錄取;獲得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享受一本線優惠政策)自主招生資格的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浙江省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及以上,方可被我校錄取。

9.對于取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江蘇省考生,高考錄取時要求學業水平測試選測科目等級最低為AB+,必測科目等級最低為4C 1合格。

六、其他

1.我校遵循公平公正、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自主招生工作,加強監督制約機制,嚴防權力尋租,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嚴格監督選拔程序。面試考核過程全程錄像,專家名單和面試順序考前隨機確定,防止暗箱操作。我校監察處郵箱:jjjc@bupt.edu.cn ;電話:010-62281998。

北京郵電大學不組織、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自主招生報名和測試輔導等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若發現以北京郵電大學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2.對在我校自主招生中存在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并依據教育部和北京郵電大學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我校自主招生初審合格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名單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開公示。

4.本簡章由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郵電大學本科招生網:zsb.bupt.edu.cn

咨詢電話:010-62282045 傳真:010-62283407

電子郵箱:zsb@bupt.edu.cn

附件(一):北京郵電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申請報告撰寫要求

附件(二):北京郵電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常見問題解答

北京郵電大學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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