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是想找工作掙錢,沒想到先背上了兩萬多元的培訓貸,公司承諾保障就業,最后又不落實,這不是欺詐嗎?”
近日,多位IT行業求職者反映,其在招聘網站上找工作時,一家“中軟國際”公司通知其來面試;而在面試時,又以專業技術能力不足等為由,讓其參加公司的培訓,稱公司保障就業,在培訓結束后,求職者可以留在本公司,也可以推薦去華為等軟件企業。然而,這些求職者培訓完后多未如愿就業,還需要分期償還培訓貸。
3月10日,法治周末記者加入“中軟國際貸款培訓被騙”QQ群,群內人數達到四百多人,除了中軟國際的“受害者”,還有一些華育國際、北大青鳥等公司的求職者,因為類似的經歷,大家尋找組織“抱團取暖”。
甚囂塵上的校園貸在監管壓力下趨于沉寂之后,培訓貸的陷阱又浮出水面。資料顯示,2016年4月至今,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陸續上演“培訓貸”騙局——大量培訓機構冒充企業發布招聘信息,在求職者面試時,誘導求職者簽署培訓就業協議,且通過分期貸款等名義為求職者申請培訓貸款。但事實上,大多求職者在開始培訓不久后就發現了公司的“真面目”,但此時,培訓費已經落袋為安,求職者不得不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承擔每月不菲的還款額。
招聘變培訓
中軟國際官網介紹,其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綜合性軟件與信息服務企業;2008年,中軟國際投資成立了中軟國際教育集團,由北京中軟國際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以下簡稱“北京中軟國際教育公司”),該公司下設卓越培訓中心和卓越體驗中心,主要從事IT人才培訓。
“我走過最遠的路,就是中軟國際的套路。”正背著培訓貸的李晟(化名),談起自己找工作的經歷時發出感慨。
2016年6月,剛大專計算機專業畢業的李晟,在北京開始了求職之旅,“當時,我在招聘網上投了很多份簡歷,應聘的崗位是軟件測試,然后,有一家名為’中軟卓越’的公司通知我,讓我去面試,看到公司開出五險一金、績效獎金等條件,就滿懷期望的前去應聘”。
經歷了常規的筆試流程后,在面談環節,面試官以專業能力不強等為由,說服李晟參加公司的培訓,學習JAVA軟件開發課程,“面試官稱培訓后如果通過考核,就能留在公司工作,并且學了培訓所授內容,以后也能有更高的起步。”由于剛畢業沒有工作經驗,面對面試官畫的“大餅”,李晟便心動了。
面試官告訴李晟,JAVA軟件開發課程培訓是3至4個月的課程,需交17800元的培養費,培訓費可貸款。談妥后,李晟便與該公司簽下《中軟國際人才定制培養協議》,辦完分期償還貸款手續。貸款模式是“6+12”的模式,即前6個月只交利息,后面12個月交本息,年利率6.5%,一共還20004元。
“可是,在后來上課時就感覺到了些蹊蹺,因為在我培訓的近4個月里,幾乎每天都能看到有求職者來面試,每次都十幾個人左右;而公司好像只要能收培訓費就行,并不在意學生的個人情況,我班里還有學銷售的同學。”李晟介紹。
3月13日下午,法治周末記者來到李晟之前面試和培訓所在公司,該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區蘇州街億方大廈11層。打開電梯后,“中軟國際”的logo映入眼簾,公司玻璃門上貼著“面試請到前臺登記”的字樣。記者看到,不少求職者依次坐在前臺休息處,神情緊張地等候傳召;隔壁就是培訓教室,里面有學生正在上課,走廊里不時傳來老師講課的聲音。
面試結束后,記者先后接觸到3位面試者,分別應聘英語翻譯、顧問、產品崗位,但均被面試官勸說學習軟件開發。
“面試官和我談了好久,說做英語翻譯壓力太大,勸我交一萬多元參加培訓、學習軟件開發……”面試英語翻譯的姑娘對法治周末記者說,“感覺莫名其妙的,怪不得之前在搜索引擎上輸入‘中軟國際’時,會出現‘中軟國際培訓’的自動輸入選擇,現在明白了,應該是很多面試者都遇到過這樣的情況,才會生成自動輸入;精心準備來面試,原來就是一個局,白白浪費一下午時間。”
未如愿就業還須還貸
法治周末記者在《中軟國際人才定制培養協議》看到,甲方為北京中軟國際教育公司,乙方為學生本人。協議里寫:定制培養費17800元,乙方采用助學貸款形式,定制培養3至4個月,培養期間無需還款,成功入職中軟國際后,在職期間學生無需還款,由中軟國際每月幫助還款;若還款期間乙方離職需自行承擔后續還款。
“在培訓結業時,班里同學都獲得了公司頒發的認證證書,卻沒有人來對我們進行入職的面試和筆試。”李晟透露,跟他同期同班培訓的二十多人,沒有一個在中軟國際就業。
李晟介紹,中軟國際所謂的推薦軟件企業,只是將學生的簡歷在招聘網上進行海投或者找熟人推薦;后經學生與中軟國際反復交涉,中軟國際表示如果學生不滿意就業可以選擇重修。
“我們背負還貸壓力、交房租等資金開支壓力,等待公司安排就業或者重修課程的時間成本太高,根本耗不起,所以,班里同學后來都是通過自己在找工作。”李晟說。
據記者接觸到的求職者介紹,他們是與哈爾濱銀行互聯網金融事業部簽訂的“消費貸貸款協議”,該協議規定:若本人與教育機構之間發生任何爭議,應自行與教育機構進行協商。在培訓期間是否退學與本筆貸款并無關系,均需履行還款義務;培訓機構是否安排就業與本筆貸款并無關系,均需履行還款義務。
李晟介紹,因逾期還款會被銀行在有關征信機構記錄,所以學生只能“認栽”按時還款。“我并不排斥培訓,但以招聘為誘餌來推銷培訓賺取培訓費的做法,是用不正當的手段為自己謀取利益的行為,這種行為我們無法接受。”李晟表示。
針對上述情況,3月13日,北京中軟國際教育公司公關部負責人向法治周末記者表示,北京中軟國際教育公司每年會有幾百人被公司優先錄取;很多學生在培養完后,也會向公司業務線上的合作伙伴進行輸送;而做教育培訓,難免會有個別學生有負面投訴。
涉嫌廣告欺詐
在滬江網法務總監林華看來,以上案例涉及到兩個獨立的環節,一個是培訓貸,一個是涉嫌以招聘名義推銷培訓產品。
林華表示,中軟國際招聘和培訓混業,很容易會造成糾紛,引來用招聘為培訓業務拉流量的懷疑;企業應該公布錄用要求和通過比例,否則,難以避免嫌疑。
北京市威宇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滕立章也認為,培訓貸作為教育消費金融的一部分,其本身不存在問題,“但是正常情況下,培訓貸應該是消費者基于對培訓機構的師資、課程、培訓質量的信任而選擇申請,而不是基于培訓機構的聘用,或者推薦工作的口頭承諾。”
滕立章認為,上述中軟國際求職者之所以有這種遭遇,是因為缺乏對于中軟國際培訓情況的了解,輕信其口頭承諾或者宣傳,沒有詳細閱讀和理解中軟國際所提供的協議文本內容而造成;實際上,該文本對于中軟國際沒有任何實質的聘用或者推薦工作的義務約束。
北京郵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謝永江表示,如果企業以招聘名義推銷培訓產品,涉嫌廣告欺詐;如果培訓企業未達到所承諾的培訓質量和就業標準,涉嫌違約。
“避免就業糾紛的合理做法,應將培訓協議進行完善,例如,應明確成功就業以及未成功就業學生的不同處理方式。學員也應充分、全面理解書面協議條款,不要被口頭承諾所迷惑。”謝永江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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