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校錄取”有利于擴大學生選擇權
“考生可以被自己填報的兩所院校同時預錄取”是上海此次高考改革的最大亮點,這不但激活了春季高考,而且邁出了招考分離,落實學校招生自主權,擴大學生選擇權的重要步伐。
上海市教委近日公布了《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包括上海理工大學、上海海事大學、華東政法大學等22所上海市屬高校參加春季招生,計劃招生1640人,2015年春季高考將探索一名考生同時被兩所高校錄取的招生模式,但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其中一所高校進行錄取確認。(《中國青年報》11月8日)
在筆者看來,“考生可以被自己填報的兩所院校同時預錄取”是上海此次高考改革的最大亮點,雖然目前只有上海市屬高校參加春季高考自主招生,但這不但激活了春季高考,而且邁出了招考分離,落實學校招生自主權,擴大學生選擇權的重要步伐。
北京、上海、安徽、內蒙古等地于2000年推出春季高考改革,后來只剩上海一地繼續堅持。此前由于只面向往屆高中畢業生,且只有少數本科院校參加招生,報考人數逐年減少。筆者一直建議,春季高考應面向應屆高中畢業生開放,同時所有本科院校都參加招生,才能提高其吸引力,給學生提供“多次考試、多次錄取”的機會。這也正是高考改革的核心價值所在。
在新一輪高考改革中,上海決定春季高考向應屆高中畢業生開放,所有市屬高校都拿出一定名額招生,且一名學生可以申請兩所學校,有可能同時拿到兩所學校的錄取通知書,這擴大了學生的選擇權,實現了一名學生可被多所學校錄取,學生再選擇院校的新模式。
因為實現了學生和學校的雙向選擇,一名學生可獲得多張大學錄取通知書再去選擇院校,這樣就切實建立起高等教育的市場競爭機制。一方面可以提高學生對大學和專業的滿意度,另一方面可有力推動大學轉變辦學理念,從以前選擇學生到被學生選擇,如此一來學校必須尊重學生的權利,否則就會失去學生的心。學校必須用教育質量和服務吸引學生,而不能再依賴錄取優惠等手段搶生源。另外,學生有了選擇權,也就能真正落實對大學的監督權和評價權。歐美國家很多高校就因實行自由申請入學制度,促進了高校間的競爭和辦學質量的提高。我國近年來試點的自主招生改革,一直把自主招生和集中錄取相嫁接,參加自主招生的學生只能獲得一所大學的錄取,這并沒有擴大學生的選擇權,只是有限增加了學校自主權,導致自主招生成為高校搶生源的手段,不但增加了學生負擔,還容易滋生腐敗。
上海要保證春季高考自主招生的公平公正,應明確要求所有高校必須公開全部招生信息,接受公眾監督。參與春季高考自主招生試點的高校,要建立獨立的招生委員會,制定招生標準并監督職能部門落實,為每個學生出具招生報告。政府的依法監督、學校的現代治理,加上學生的選擇,這將消除公眾質疑,有利于深入推進招考分離改革。
改革后的上海春季高招方式是對招考分離的積極探索,春季高考統考成績是評價學生的一方面依據,高校還要結合各自組織的考試綜合評價錄取學生。如果這種模式探索成功,今后參加春季高考的學校有望進一步增多,比如從上海市屬高校拓展到所有在滬部屬高校,直至外地本科院校也參加。有人對復旦、上海交大目前不參加上海春季高招錄取感覺“不過癮”,但此次能有20多所本科院校參加招生已屬不易,改革須得循序漸進推行。
筆者以為,上海春季高考的自主招生模式,也可推廣到夏季高考之后的高校自主招生中。按照國家頒布的考試招生改革實施意見,從2015年起,自主招生將調整到高考之后進行,而究竟怎樣進行,目前仍在討論。筆者認為,自主招生高校在高考成績公布后,可自主提出申請成績要求,達到要求者可同時申請多所學校,各高校結合高考成績、面試成績、中學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綜合評價、錄取,一名學生可獲多張錄取通知書。如此一來,也就逐步啟動招考分離改革,真正落實學校招生自主權,擴大學生選擇權,建立多元評價體系。實現國家教育規劃綱要提出的“打破一考定終身”“學校依法自主招生,學生多次選擇”的改革目標。
(作者:熊丙奇 系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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